维泊妥珠单抗是一种靶向CD79b的新型抗体药物偶联物。维泊妥珠单抗联合化疗用于初治或复发难治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DLBCL),可有效降低疾病进展或死亡风险,患者获益显著。维泊妥珠单抗已在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获批上市,在我国也获得加速批准,用于治疗DLBCL。专家组成员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和临床实践,制定了维泊妥珠单抗治疗B细胞淋巴瘤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旨在为我国临床医师规范、合理用药提供参考。
Polatuzumab vedotin is a novel CD79b-targeted antibody-drug conjugate. Polatuzumab vedotin combined with chemotherapy can effectively reduce the disease progression and death risk as well as bring significant clinical benefits for patients with previously untreated or relapsed/refractory diffuse large B-cell lymphoma (DLBCL). Polatuzumab vedotin has been approved for marketing in more than 80 countries and regions worldwide, and has been granted accelerated approval in China for DLBCL. By collecting and analyzing the published data from clinical trials or routine practices domestically or internationally, the expert panel formulated this consensus to guide clinical medication of polatuzumab vedotin and to provide the reference for its normative use by Chinese clinicians.
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淋巴瘤专家委员会. 维泊妥珠单抗治疗B细胞淋巴瘤临床应用指导原则[J]. 白血病·淋巴瘤,2023,32(06):32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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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案 | 研究阶段 | 疾病类型 | 试验药物用量及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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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a-R-CHP[ 5 ] | Ⅲ期 | 初治DLBCL | 用量:pola 1.8 mg/kg,R 375 mg/m2,环磷酰胺750 mg/m2,多柔比星50 mg/m2,泼尼松100 mg;用法:每21 d为1个周期,前6个周期采用联合方案治疗,后2个周期采用R单药治疗 |
pola-DA-EPCH-R(NCT04231877) | Ⅰ期 | 初治侵袭性LBCL | 用量:pola 1.8 mg/kg,依托泊苷50 mg/m2,环磷酰胺750 mg/m2,多柔比星10 mg/m2,R 375 mg/m2;用法:每21 d为1个周期,治疗不超过6个周期或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 |
pola-R-miniCHP(NCT04332822) | Ⅲ期 | 年龄≥80岁(或体弱的年龄≥ 75岁)、组织学证实的初治Ⅱ~Ⅳ期DLBCL | 用量:pola 1.8 mg/kg,R 375 mg/m2,环磷酰胺400 mg/m2,多柔比星25 mg/m2,泼尼松40 mg/m2;用法:每21 d为1个周期,治疗6个周期 |
pola-R-GCP(EU CTR:2019-000842-36) | Ⅱ期 | 初治、不适合接受全剂量R-CHOP方案的DLBCL患者 | 用药:pola、R、吉西他滨、泼尼松龙;用法:治疗3个周期后有解剖学应答的患者继续治疗3个周期 |
pola-BR[ 16 , 26 ] | Ⅰb/Ⅱ期 | 复发难治DLBCL | 用量:pola 1.8 mg/kg,苯达莫司汀90 mg/m2,R 375 mg/m2;用法:每21 d为1个周期,治疗6个周期 |
pola-R-GemOx[ 35 ](NCT04182204) | Ⅲ期 | 复发难治DLBCL | 用量:pola 1.8 mg/kg,R 375 mg/m2,吉西他滨1 000 mg/m2,奥沙利铂100 mg/m2;用法:每21 d为1个周期,治疗不超过8个周期 |
pola-R-len[ 36 ](NCT02600897) | Ⅰb/Ⅱ期 | 复发难治DLBCL且既往不适合ASCT或ASCT失败、接受≥ 1次含抗CD20抗体免疫化疗方案、有≥1个二维可测量病灶 | 用量:pola 1.8 mg/kg,R 375 mg/m2,len 20 mg;用法:每21 d为1个周期,6个周期 |
pola-R-ICE(NCT04833114) | Ⅲ期 | 原发耐药或复发DLBCL挽救治疗 | 用量:pola 1.8 mg/kg,R 375 mg/m2,异环磷酰胺5 000 mg/m2,卡铂曲线下面积(AUC)=5单次剂量≤800 mg,依托泊苷100 mg/m2;用法:每21 d为1个周期,治疗不超过3个周期 |
pola-R-GDP(NCT05498220) | Ⅱ期 | 复发难治DLBCL | 用量:pola 1.8 mg/kg,R 375 mg/m2,顺铂75 mg/m2,透明质酸酶1 400 mg/23 400 U,吉西他滨1 000 mg/m2,地塞米松40 mg;用法:每21 d为1个周期,治疗不超过4个月 |
注:pola为维泊妥珠单抗;DLBCL为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R为利妥昔单抗;len为来那度胺;LBCL为大B细胞淋巴瘤;ACST为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标注NCT编号的联合方案信息查询自clinicaltrial.gov,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
DLBCL类型 | 任何周期第1天出现周围神经病时维泊妥珠单抗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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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治 | 2级感觉神经病:剂量下调至1.4 mg/kg;如果2级持续存在或在随后治疗周期的第1天复发,则下调至1.0 mg/kg;如果已达到1.0 mg/kg且在随后治疗周期的第1天出现2级,则停用 |
2级运动神经病: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改善至≤1级;在下一个周期以1.4 mg/kg重新开始给药;如果已达到1.4 mg/kg且在随后治疗周期的第1天出现2级,则暂停给药,直至改善至≤1级。以1.0 mg/kg重新开始给药;如果已达到1.0 mg/kg且在随后治疗周期的第1天出现2级,则停用 | |
如果同时发生感觉和运动神经病,请遵守上述最严格的限制建议 | |
3级感觉神经病:暂停给药,直至改善至≤2级;将剂量下调至1.4 mg/kg;如果已达到1.4 mg/kg,则下调至1.0 mg/kg;如果已达到1.0 mg/kg,则停用 | |
3级运动神经病:暂停给药,直至改善至≤1级;在下一个周期以1.4 mg/kg重新开始给药;如果已达到1.4 mg/kg并且出现2~3级,则暂停本品给药,直至改善至≤1级,以1.0 mg/kg重新开始给药;如果已达到1.0 mg/kg且出现2~3级,则停用 | |
如果同时发生感觉和运动神经病,请遵守上述最严格的限制建议 | |
4级周围神经病:停用 | |
复发难治 | 2 ~3级周围神经病: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改善至≤1级;如果在下一周期计划日期的第14天或之前恢复至≤1级,则永久下调至1.4 mg/kg并重新开始治疗;如果之前已下调至1.4 mg/kg,则停用;如果在下一周期计划日期的第14天或之前未恢复至≤ 1级,则停用 |
4级周围神经病:停用 |
注:DLBCL为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初治DLBCL患者出现2级、3级周围神经病时可继续给予R-CHP方案
DLBCL类型 | 任何周期第1天出现3~4级骨髓抑制时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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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治 | 3~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暂停所有治疗,直至中性粒细胞恢复至>1 000/μl;如果中性粒细胞在下一个周期计划日期的第7天或之前恢复至>1 000/μl,则重新开始所有治疗,无须下调剂量;如果在下一个周期计划日期的第7天后中性粒细胞恢复至1 000/μl,则重新开始所有治疗,环磷酰胺和(或)多柔比星剂量下调25%~50%,而如果环磷酰胺和(或)多柔比星已经下调了25%,则考虑将一种或两种药物下调至50% |
3~4级血小板减少症:暂停所有治疗,直至血小板计数恢复至>75 000/μl;如果血小板计数在下一个周期计划日期的第7天或之前恢复至>75 000/μl,则重新开始所有治疗,无须下调剂量;如果血小板计数在下一个周期计划日期的第7天之后恢复至>75 000/μl,则重新开始所有治疗,环磷酰胺和(或)多柔比星剂量下调25%~50%,而如果环磷酰胺和(或)多柔比星已经下调了25%,则考虑将一种或两种药物下调至50% | |
复发难治 | 3~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a:暂停所有治疗,直至中性粒细胞恢复至>1 000/μl;如果中性粒细胞在下一个周期计划日期的第7天或之前恢复至>1 000/μl,则重新开始所有治疗,无须下调剂量;如果在下一个周期计划日期的第7天后中性粒细胞恢复至>1 000/μl,则重新开始所有治疗,苯达莫司汀剂量从90 mg/m2下调至70 mg/m2或从70 mg/m2下调至50 mg/m2,而如果苯达莫司汀的剂量已下调至50 mg/m2,则终止所有治疗 |
3~4级血小板减少症a:暂停所有治疗,直至血小板计数恢复至>75 000/μl;如果血小板计数在下一个周期计划日期的第7天或之前恢复至>75 000/μl,则重新开始所有治疗,无须下调剂量;如果血小板计数在下一个周期计划日期的第7天之后恢复至>75 000/μl,则重新开始所有治疗,苯达莫司汀剂量从90 mg/m2下调至70 mg/m2或从70 mg/m2下调至50 mg/m2,而如果苯达莫司汀的剂量已下调至50 mg/m2,则终止所有治疗 |
注:DLBCL为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a如果主要原因是由于淋巴瘤,可无须下调苯达莫司汀的剂量
任何周期第1天出现输液相关反应时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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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级反应:中断本品输注并给予支持性治疗;对于首次发生3级哮鸣、支气管痉挛或全身性荨麻疹的情况,永久停用本品;对于复发的2级哮鸣或荨麻疹或复发的任何3级症状,永久停用本品。除上述情况外,可以在症状完全消退时,按照中断前所达到速率的50%重新开始输注。在无输注相关症状的情况下,可每30 min以50 mg/h的增量递增输注速率。对于下一个周期,本品的输注持续时间需在90 min以上。如果未发生输液相关反应,后续输注持续时间可在30 min以上。所有周期均给予输注前用药 |
4级反应:立即停止输注本品;给予支持性治疗;永久停用本品 |
注:DLBCL为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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