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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elin ZHOU, Huosheng TAN. The Value Plight of Colonies and British Empire: Burke's Idea of the 'Free Empire'[J].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17, 43(5): 5-16. doi: 10.13718/j.cnki.xdsk.2017.05.001
Citation: Jielin ZHOU, Huosheng TAN. The Value Plight of Colonies and British Empire: Burke's Idea of the "Free Empire"[J].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17, 43(5): 5-16. doi: 10.13718/j.cnki.xdsk.2017.05.001

The Value Plight of Colonies and British Empire: Burke's Idea of the "Free Emp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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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orresponding author: Huosheng TAN
  • Received Date: 26/02/2017
    Available Online: 01/09/2017
  • MSC: B561.2; D091.4

  • Based on the dilemma of the British Empire and its colonial problems, this paper is designed to examine Burke's idea of "free Empire". The core of Burke's "empire of liberty" thought is to emphasize the universal values of pluralism, freedom and justice. However, there is a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imperial ideal as a norm of value and the political practice of the British Empire, which is highlighted in a sharp form in the colonial issues in America, India and Ireland. Among them, the challenged value in American issue is freedom, while in Indian issue justice. Based on Burke's reflection on the American and the Indian issue, this paper reveals the contradictions and entanglements i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Empire and the colonies, and demonstrates the predicament confronted by value pursuit of the "free Empire" in practice.
  • 埃德蒙·柏克是18世纪后半叶英国著名的政治家和政治思想家,辉格党的重要代言人。与其他的政治思想家有所不同,柏克其实并不认为自己是政治思想家,相反,他反对在思考政治问题时太过于依赖抽象的理论,而是主张要注重实际的状况。可以说,柏克的运思深深地嵌入了他所生活的时代命题之中。柏克所处的时代正是大英帝国崛起之时,帝国的命运与秩序构建是柏克的政治思想所关注的重要方面。正如著名思想史家蒙克(Iain Hampsher-Monk)所言,我们应重点关注柏克在面对爱尔兰、印度、北美殖民地时所阐述的帝国理论,这些正是柏克一生中最关注的问题,通过对帝国对外政策方面的论述,及对帝国内的自由贸易思想进行辩护,柏克试图表达的是帝国如何与国内政治相适应的问题[1]。珍妮弗·皮茨(Jennifer Pitts)详细梳理了柏克的“自由帝国”理论,将柏克看作一个普遍主义者与民族理论思想家。皮茨认为,在柏克的帝国政治思想中道德想象非常重要,正是道德想象的范围没有扩展至殖民地人民,这才导致了柏克所反对的非正义和排外行为,柏克的敏锐性在于他在大英帝国发展如日中天之时看到了帝国的道德缺陷[2]84-148。惠兰(Frederick G. Whelan)则以印度问题为例,通过考察柏克对黑斯廷斯的弹劾,及其对东印度公司的批判,集中阐述了柏克的帝国观与政治道德诉求[3]。梅塔(Uday S. Mehta)认为,柏克的“自由帝国”思想影响了19世纪以后大英帝国的构建。柏克基于自由主义立场对大英帝国的统治失败进行了批判,旨在消除大英帝国的政治与道德排外行为。最重要的是,柏克质疑权力的专断与不负责任,并且坚持全人类在道德上的一律平等[4]

    将柏克的政治思想放在他所处的大英帝国时代背景中考察,就会发现这不是简单的自由与保守之争的问题,柏克所谓的保守也并不完全是向后看,而是秉持大英帝国良好的制度传统,以及如何依靠强力的帝国向前看的问题。柏克在探讨如何处理帝国与殖民地关系的过程中构建了“自由帝国”的理论。其理论核心是强调多元并存、自由正义的普遍主义价值观,构建一个在我们今天看来带有联邦性质的“自由帝国”,使帝国主权与殖民地特权相宜。柏克要解决的是作为价值规范的帝国理想与帝国的政治实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在美洲、印度还有爱尔兰问题上以尖锐的形式突显出来。但是,不同的殖民地问题挑战的价值规范又有所不同:美洲问题挑战的价值主要是自由,而印度问题挑战的价值主要是正义。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柏克在帝国与殖民地关系问题上的矛盾与纠结,展示其“自由帝国”的价值诉求在实践中所面临的困境。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将重建柏克的“自由帝国”思想,第二部分以美洲问题为例来说明“自由帝国”思想在自由价值上的实践困境,第三部分则以印度问题为例来说明“自由帝国”思想在正义价值上的实践困境。通过美洲问题和印度问题,我们发现柏克的规范性帝国理想不敌现实的帝国逻辑,他对自由与正义价值的追求不得不让位于对帝国利益的考量。

    ① 这是人们讨论柏克政治思想时最常见的视角。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如约翰·莫利(John Morley)在《埃德蒙·柏克:历史的研究》(1867年)和《柏克》(1879年)中把柏克描绘为拥护立宪的自由主义者;哈罗德·拉斯基(Harold Laski)称赞柏克为自由主义的功利派;麦克弗森和波考克也将柏克视为自由主义者。参见麦克弗森:《柏克》,江原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5-6页;J.G.Pocock,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Burke’s Analysis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The Historical Journal, 25(1982), pp. 331-349.而如休·塞西尔(Hugh Cecil)等人则从保守主义面相阐述柏克的政治思想,在《保守主义》(1912年)一书中,塞西尔将柏克看成是保守主义的代表。参见休·塞西尔:《保守主义》,杜汝楫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三章。关于这一问题的相关讨论可参考:陈志瑞:《保守与自由——埃德蒙·伯克的政治思想》,载于《世界历史》,1997年第5期,第38-45页。

    帝国可以说是人类社会历史上最为悠久且普遍的政治组织方式之一。不同于一般的主权国家,帝国的本质在于必须将自己视为秩序的创造者,其建立的核心是宣称自己代表着某种具有普世意义的秩序,肩负着推动整个人类世界发展的“使命”,而绝不是仅仅依靠霸权或占支配地位的政治影响。大英帝国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正是将自己看作统一秩序的创造者和保卫者,而非仅仅出于“开明自利”的商业需求,才使得欧洲大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维持着和平与繁荣。

    柏克身处的18世纪,正是英国在光荣革命后成为帝国并不断扩张的时期。但是,七年战争(1756-1763) 之后,帝国对殖民地政策的调整直接引发了与北美殖民地的冲突,不仅终结了帝国的一个历史阶段,同时也提供了反思帝国构建与治理的契机。正是在这个时间节点上,柏克正式进入下议院,并成为辉格党的重要代言人。在参与帝国政治事务的过程中,柏克一直在思考,如何化解殖民地对帝国秩序的挑战,面对帝国使命与自我保存之间的两难境地,大英帝国又该如何自处?正是在阐述这一关乎世界走向的问题的过程中,柏克提出了“自由帝国”理论。所谓“自由帝国”,应当是自由、正义的共同体。帝国的构建是自由帝国的价值内核——自由、正义、宪政精神——向外扩展,濡化边缘(殖民地)的过程;在制度安排上,应当通过构建合理的治理机制,维护帝国秩序;在实践层面上,则要信奉审慎原则。由此,我们可以从价值内核、制度建构、实践准则三个维度来论述柏克的“自由帝国”思想。

    价值维度是柏克“自由帝国”思想的核心,也是其政治思想的特色所在。柏克的“自由帝国”思想在价值维度上具体表现为强调多元并存、自由正义的普遍主义价值观,坚持全人类一律平等,并极力主张将这种普遍主义价值观推广至殖民地。

    所谓普遍的自由,在柏克看来是指“要么属于帝国境内的全体居民,要么就谁的也不是”,而“部分人的自由,是一种最可恶的奴役形式”[5]197,在整个帝国境内,一旦将自由加以区分,人民就被分为三六九等,英国本邦人民享有帝国之自由,而殖民地人民不享有自由,这种自由就不是真正的自由。柏克强调,在一个垄断的国家里,普世的精神(尤其是自由精神)是不可能存在的,而与殖民地人民分享“自由帝国”的价值才是维系帝国统一的强大纽带。在论述美洲问题时,柏克提出了他理想中的“自由帝国”图景:“我持有殖民地,是靠亲密的感情,它来自于我们共同的姓氏,共同的血缘,相似的权利和一体的保护。”[5]181

    柏克所推崇的“正义”精神涵盖法律的正当性(包括自然法和国际法)、维护基本人权、尊重陌生社会、关心脆弱民族的福利等[2]86。同样,在柏克看来,非普遍性的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在关乎帝国海外殖民地事业的问题上,他呼吁普遍的政治道德与政治责任,并且极力批判排外主义。这种排外主义在印度殖民地问题上体现得最为深刻,在爱尔兰问题上也有所表现,主要是指对另一个社会或民族(如印度)的文化蔑视、种族蔑视,将除欧洲大陆以外的其他地方视为低等、落后野蛮的社会。其实,18世纪的政治思想家们普遍都对帝国无节制的扩张活动和日益骄狂的态度持批判立场。但是,柏克的特殊性在于,他不仅深刻怀疑帝国扩张的正义性,还直接参与到抵抗英帝国非正义的行动中,特别是他为维护印度殖民地的正义所做出的努力(主要是批判东印度公司和弹劾黑斯廷斯),同时代的思想家、政治家都无法匹敌。

    坚持普遍主义的价值,还意味着一个大帝国需要拥有与其体量相匹配的包容性、开放性精神,而非短视、独断与专横。“自由帝国”需要以多元主义的宽容精神面对所有殖民地人民,与斯密一样[6],柏克也赞成更加包容、慷慨的殖民地贸易政策,但是柏克更强调英国的道德责任。当然,柏克从未质疑过帝国自身的合法性,他甚至经常以神意来论证帝国的合法性,认为“上帝赋予英国一种难以理解的神圣天意”,是“上帝将英国安排在殖民地”[7]404。他反对的不是帝国与殖民地的关系本身,而是帝国对待殖民地时所表现出来的压迫、排外、非正义的精神,他只是坚信在英国权力存在之处应负责任地运用其权力。如理查德·博克(Richard Bourke)所言,柏克“虽然支持合法的反抗权利,他也坚定维护帝国之权威。柏克固然珍视不列颠的帝国主权,却激烈反对当时的帝国政策。位于这种明显矛盾背后的,是其关于征服权利的信念,但同时拒绝了‘征服精神’”[8]

    ① 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以一章的篇幅探讨了殖民地问题,倡导殖民地的自由贸易,参见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

    柏克在《论与美洲和解》的演讲中开宗明义地提出他对帝国制度的设计:“以我之见,帝国也者,是有别于单个的邦国、或王国的;一个帝国,是众多的邦国在一共同首脑之下的集合体,不论这一首脑是一位君主,还是居首席地位的共和国。”[5]133-134“自由帝国”的制度维度,简单来说就是构建一个在今天看来带有联邦性质的能够容纳殖民地的自由帝国,其重心是妥善处理帝国主权与殖民地特权之间的关系。

    关于“自由帝国”的联邦性质,柏克认为英国本邦只是帝国的一部分,英王才是帝国的“共同首脑”[9],而在最高立法权之下,帝国的任何一部分都有自主权,英国本邦作为帝国的一员不可篡夺帝国其他部分的权力。比如,在处理爱尔兰问题时,柏克作为英裔爱尔兰人并不赞同激进分子发起的独立革命,而是认为应将爱尔兰并入大英帝国,但是这种并入非属地或殖民地性质。柏克从帝国的角度强调爱尔兰的独立自主地位——爱尔兰并不从属于英格兰本邦,而是如其他外部国家一样拥有与英格兰本邦同等的地位,只通过共同的国王这条纽带相互连接[2]136,即,爱尔兰与英格兰互相独立,但同属于大英帝国这一共同体。

    ② 其作为首脑的地位仅仅只是因为英王作为整个帝国的象征。在柏克那里,所谓王权只具有中立的“象征意义”。这种观念承袭了英国一直以来的政治传统,“如果君主具有神圣性,那么最好他是不能被触动的。……不应让他太靠近真实的衡量。他应当高高在上,幽居独处。由于英国皇家的功能多半是潜在性的,因此它符合这个条件”。参见沃尔特·白芝浩:《英国宪法》,夏彦才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91页。

    关于帝国主权与殖民地的特权,柏克强调帝国固然拥有对其殖民地无可置疑的主权,但殖民地作为帝国的一部分同样应当拥有不可侵犯的特权,而帝国之所以成为帝国,正是基于对殖民地特权的维护而非对帝国自身主权的伸张。

    何谓帝国的主权呢?帝国的主权必须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柏克反对从抽象的层面探讨主权问题。主权的合法性或者权威性在柏克看来更多来自于是否达到“善治”,即满足人民所需,“在许多世代中的造福人民的工作或者说是它所取得的成果,而较少地来自于原初的约定或者说是它的起源”[10]305。政府的设立乃是为了人民的幸福,而非“崇饰观听、造成大一统的盛景”[5]226。所以,柏克关注的重点并非帝国的大一统事业。那么,谁来行使帝国的主权呢?不是王权,而是大不列颠议会。在柏克看来,议会有两种身份:“作为本岛的地方立法机构,它仅仅借助于行政权力这一工具,而直接为国内的事务制定政策。它的另一种身份,窃以为高贵于上者,我称之为帝国的身份:在这一身份下,她宛如天上的主神那样,监督着所有次一级的立法机构,指导它们,控制它们,却不吞灭它们。”[5]88基于第一种身份,议会运用行政权力对国内事务进行治理;基于第二种身份,议会在“自由帝国”的制度安排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它作为主权者的象征存在,对所有次一级的立法机构进行指导、监督,但并不实行实际控制。在这一制度构架之下,“所有的省级的立法机构,由于地位是同等的,相互间并无高低之分,故都应该从属于它;否则相互之间,即无法保持和平,无法指望以公平相待,亦无法有效地提供援助”[5]88-89。因此,帝国与次一级立法机关之间不是统治与臣服的关系,而是监督关系,且仅仅是监督关系,因为次级立法机构同样享有不受帝国干预的特权。

    帝国疆域庞大、政治形式复杂,不同地区的情况千差万别。这种高度异质性的结构对政治家的实践智慧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作为政治家兼政治思想家,柏克的可贵之处在于,他时刻提醒帝国的决策者,政治终究是一项实操活动,必须审时度势、谨慎行事,尤其是要遵循审慎的实践准则,才能承担起帝国治理的神圣使命。审慎是一种美德,也是人类不完美造物中的指导原则,作为一种中立的标准,审慎也是柏克应对过度理性的工具[11]。“自由帝国”的实践维度最重要的就是秉持柏克所珍视的审慎原则。审慎原则首先体现在政治抉择要从实际政治后果出发而非诉诸抽象权利。前文已述,所谓“自由帝国”的政制安排需要维护殖民地特权与帝国最高主权之间的微妙界线,在具体行动时柏克则信奉“行使主权与拥有主权分离”的原则。因为拥有一项主权与行使一项主权其实是两回事,“主权之类的抽象权利,是为维护公正和人民的幸福而存在,一旦行使此权利将害及公正与人民的幸福,则这权利就应放弃、或悬置起来”[5]135。有些权力——如抽象的主权——一开始声明就会引起不必要的骚乱(美洲问题中对茶税的保留就是最好的例证),不到万不得已根本不能行使,只是作为特殊时期的威慑之用。柏克认为,主权的行使需要高超的实践智慧,当帝国欲将其主权加以落实时必须考虑相应的政治后果,根据殖民地实际形势、历史和民情而审慎为之。

    审慎原则还表现在审时度势、因势利导,而不能轻举妄动。柏克看到,殖民地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其实已经在帝国内部形成一种双重的治理权威——除了代表帝国主权来管理殖民地的帝国议会之外,殖民地还有从事实际治理的当地议会。柏克认为,帝国议会在处理殖民地事务时应当充分尊重殖民地当局的权威,而不能草率行事[5]231-232。在大帝国中,作为最高主权代表的议会应“以不变应万变”,“抓大放小”,以冷静克制的方式妥善处理各种复杂的问题,这才是柏克所认可的审慎的处理方式。

    但是,在帝国的政治实践中,殖民地对柏克的“自由帝国”理想构成了严峻的挑战。在价值层面上,作为“同宗同祖”的美洲对帝国的价值所构成的挑战主要体现于自由精神,而印度作为落后边缘地带对帝国价值所构成的挑战则主要体现于正义原则;在制度层面,联邦性质的帝国构想在柏克生活的时代完全成为泡影;在实践层面,无论是在美洲还是在印度,审慎的原则都没有得到落实。由于本文关注的主要是第一个层面的问题,因此,下面我们就以美洲问题和印度问题为例来讨论柏克“自由帝国”思想的价值诉求在帝国政治实践中所遭遇的困境。

    柏克对帝国问题的阐述,起源于他对美洲问题的持续关注。从1765年的《印花税法案》(the Stamp Act)直接对个人征税导致美洲暴乱,到之后的《汤申法案》(Townshend Acts),使刚平息的美洲再次起而反抗。1770年,诺斯(Lord North)废除《汤申法案》而保留“茶税”,美洲人激烈抵制茶叶的进口和销售,至1773年以美洲殖民地为主要茶叶销售渠道的东印度公司面临破产,给英国国内财政带来严重危机,为拯救危机,英国政府授予其向美洲出口茶叶的垄断权,导致了“波士顿倾茶”事件。最终,美洲殖民地与大英帝国的冲突全面爆发,战争兴起,美洲独立。

    正是在1765年,柏克开始其下议院议员的生涯,从1774年在议会的演说开始,一直到美国独立战争结束,柏克在美洲问题上留下了许多演说和文稿。其中,最著名的是所谓的“美洲三书”:1774年的《论课税于美洲的演讲》提出彻底废除课税于美洲的法案;1775年战争开始后发表的《论与美洲的和解的演讲》建议英国主动做出让步与美洲和解以换得帝国的和平;1777年的《致布里斯托城行政司法长官书》提出永久放弃在美洲所有主权,甚至大度接受美洲的独立要求。在美洲问题上,柏克始终都站在殖民地立场之上反抗大英帝国的权威,试图维护帝国自身的自由精神,但其建议自始至终都没有被议会所采纳,甚至为此背负了叛国的骂名。

    在此,有一个问题需要加以澄清:众所周知,柏克自1770年起曾身兼纽约殖民地议会的代理人。那么,柏克支持美洲殖民地的立场,会不会是因为他作为纽约殖民地代理人的身份呢?对此,罗斯·霍夫曼(Ross Hoffman)认为,当美洲殖民地危机日渐升温之时,柏克并未将纽约的利益置于大英帝国的利益之上,而是相信如果美洲能得到合理的管理,殖民地与帝国的关系不会妨碍到美洲人所珍视的自由原则,也不会妨碍到帝国构建所依赖的自由原则[12],美洲要求的其实仅仅只是英帝国所赋予的自由。换言之,柏克支持殖民地的立场源于柏克始终捍卫的帝国理想及其所蕴含的自由理念。柏克的自由观在美洲问题上表现得最为明显,他认为,美洲热爱自由,对美洲而言,自由甚至是压倒一切的,因此,美洲问题挑战的是英国宪政所蕴涵的自由精神。

    ①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柏克支持殖民地仅仅由于其“自由帝国”的理念。事实上,他并未忽视帝国的利益,在很多场合,柏克都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将美洲殖民地以和平的方式留在帝国之中,即使会牺牲一部分议会主权,也是有利于帝国的整体利益的。不过,由于本文的旨趣所限,我们此处的分析就不涉及他对帝国利益的考量,而是集中在帝国的价值维度,分析美洲问题对帝国自由价值的冲击。

    柏克并没有给自由下过确切的定义。不同于一般哲学家在抽象的价值层面上探讨自由,柏克对自由的讨论深深地植根于具体的历史情境之中。一方面,柏克的自由观是普遍主义的,也就是指我们前文所述对于普遍自由价值的追求,他坚持全人类一律平等,并将这种普遍主义自由观推至殖民地。同时,坚持普遍而广泛的自由还意味着必须消解自由与权威这一对看似矛盾的关系。在《论与美洲的和解的演讲》一文中,柏克以爱尔兰和威尔士为例指出,帝国的权威与其给予人民的自由是相辅相成的,一旦给予了这个地方的人民以自由,帝国的权威也就随之进入这块土地。所以,要有效地统治美洲,就必须给予美洲人民以自由的权利,“宪法自由权的每一步不断的改良,一旦在这里完成,就立刻推恩到那里”[5]144。在美洲问题上,非常重要的一点是,作为母邦的逃离者,美洲殖民地人民内心深处非常认同英国的自由精神。清教徒的精神、殖民地议会自治的制度形式、民情、气质与性格及信仰、地理条件等决定了美洲是一个流淌着自由血液的大陆[13]。除商业受限外,美洲所有内部事务都践行着英国的自由与宪政原则,商业上的奴役和政治上的自由这一组合,虽然称不上完美的自由,但也算得上幸福和自由了[5]51。可见,在柏克看来,基于对宪法和自由原则的承认,自由与服从可以在帝国整体之中得到协调。

    另一方面,柏克的自由观又是具体的。坚持普遍主义自由观的柏克不能接受启蒙哲学家们基于傲慢的理性推导出来的抽象权利观念[14]。基于对理性的不信任,柏克反对将自然法、自由正义之理念等同于抽象理性,并进而推导出所谓“自然权利”的价值体系。他赞同休谟对理性和自然法的否定,“承认社会是人为的而不是天然的,承认社会并非仅仅是理性的产物,承认社会的准则是习俗,承认社会依赖于含糊的本能和癖好——甚至依赖偏见”[15]。而自由是内在于某一具体事物的,并非抽象的,真正的公民的自由(civil freedom)并不是“潜隐于玄奥的科学之深处的东西”,“它是一桩赐予的幸福,是恩惠,不是抽象的玄理”[5]228。柏克非常警惕将自由的理论推至极端——自由的极端是“无以获之的,也不应该有以获之;在事关我们的义务或生活之满足的每个问题上,极端都足以摧毁品德与幸福”[5]228。但是,在柏克的思想中,关于自由的边界十分模糊,他认为“自由是一种可增进的善,而非可减小的恶”[5]229。所以,柏克提出,政治家需要运用智慧、理性与努力,尤其是审慎的精神去探明其限制而非轻信抽象理论。

    ① 关于于柏克与启蒙之间的关系,学界分歧很大。柏克虽是18世纪的人,却与当时的主流思潮“启蒙运动”一直存在紧张关系。他的著作常出现对“启蒙精神”的质疑或嘲讽。有学者(如莫里斯·克兰斯顿,Maurice Cranston)主张他倾向十九世纪的浪漫运动与功利主义,也有学者(如列奥?施特劳斯)认为他的思想属于中世纪经院哲学的自然法传统。要之,不论何者,都认为柏克是“反启蒙”的。也有学者指出,必须跳出法国启蒙运动的局限性,柏克的思想属于比较温和、重视经验的“英格兰启蒙运动”。相关论述可以参考杨肃献:《柏克思想与英格兰启蒙运动》,《台大历史学报》,第42期,第107-171页。

    正是基于抽象自由权利不可取的立场,柏克反对法国大革命而支持美洲革命。施特劳斯(Leo Strauss)认为,同样的信念支撑着他支持美洲殖民地、爱尔兰天主教徒、弹劾黑斯廷斯与反对法国大革命,法国大革命并没有打乱他关于在道德和政治上何者为对、何者为错的见解[10]301-302,这个原则即对自由理念、宪政精神之维持,在面对具体事件之时审慎度事。在美洲革命和法国大革命这两个重要的历史事件中,政治领袖都执着于抽象权利:英国政府执着于主权者的权利,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文人政治家们都执着于抽象的人权。但是,柏克所重视的不是抽象的“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s),而是具体的“历史权利”(historical rights),因此,他从不否认以革命的方式来维护历史上所建立的权利的正当性。在这两个事情中,柏克“所质疑的,不是人们是否拥有这些权利,而是人们是否具有践行这些权利的智慧”[10]310。正是基于反对英国议会宣扬主权这种抽象权利,柏克毅然站在美洲殖民地一边,为他们的自由摇旗呐喊,因为这自由也是对大英帝国自由宪政的继承。在柏克看来,美国殖民地人民要恢复的是他们曾经拥有的宪法权利,就像英国1688年的革命是为了恢复固有的宪法权利一样。但是,在法国大革命中,人们追求的是基于抽象自由重建的新理念,尤其是文人与政客们砸烂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愿望太过激进,“对于他们,一种事物的规格只要是旧的,就有足够的理由被毁掉”,“对那些把全部希望都寄托于新发现上的人们,持续性并不是他们的目标”[16]。柏克批评英政府置殖民地人民的权利于不顾,以空洞的主权观念威逼美洲殖民地,这与他后来痛斥法国革命者基于抽象人权原则铲除旧制度的做法是一样的[17]

    ② 柏克对美洲革命和法国大革命的不同态度曾引起广泛讨论,有人认为是由于其政党政策的影响和当时政治形势所迫,也有人认为柏克对美洲缺乏了解而产生错误判断。在当时,柏克的政敌甚至有诛心之论,认为柏克的态度转向是为了年金。对此,柏克专门撰文予以驳斥。在本文看来,柏克支持美洲革命而反对法国大革命,其背后的逻辑是一致的,都是基于反对抽象的自由权利。

    在这一点上,柏克与潘恩的关系足堪玩味。他们都倾向于支持美洲殖民地人民,但却基于截然不同的理由。潘恩希望的是美洲独立可以按照启蒙理想建立一个全新的国家;柏克则认为殖民地人民的自由被英国议会的立法所侵犯,因此有权通过革命加以恢复。在潘恩那里,自由是美洲人生而具有的;而在柏克那里,美洲人的自由是帝国的宪法所赋予的。在美洲革命之时,二人因为支持殖民地人民而成为朋友;到了法国大革命,他们终因对自由的基本假设有异而分道扬镳[18]

    自由作为宪法之内在价值,在柏克看来是一个历史的和经验的问题,植根于英国宪政的历史脉络之中。柏克的气质带有辉格党人一贯标榜的自由和宽容,他对英国既定政体即英国混合宪政持有非常保守和支持的态度[19]。波考克认为,要想充分理解柏克的思想,必须关注其政治思想背后的法学根源,柏克长期受到黑尔和柯克两位法学家的影响,其政治哲学思想很大程度上是对习惯概念和普通法传统的复活[20-21]。其实,整个英格兰制度一定程度上都是建立于诸如“习惯”“历史”“偏见”等具有深刻普通法渊源的观念之上,而这些也是柏克的标志性概念。柏克的政治理论受到了英国宪政的影响,他将“英国宪法的优异性归之于它是经历了‘漫长的时代’而产生,并且从而体现了‘岁月所积累的理性’”[10]328。不过,柏克虽然深受普通法濡染,却并非完全是在跟着法学家学舌,而是将他的法学知识转化成了政治见识[17]。在美洲问题上,柏克认为,一个很浅显的事实是,作为英国宪法的原则,在实践中(而不是理论上)就应当推恩至殖民地。美洲在其所有的内部事务中,都“有着自由政体的每一特征”,美洲“有着英国宪法的影子,有着英国宪政的实质”[5]51。因此,只有基于古老的《航海条例》作为殖民方针,基于感情的纽带与美洲和解,才能更好地维护英国的宪法与自由。柏克是希望通过“自由帝国”的构建,在宪政框架内消解帝国的骄狂与殖民地高涨的自由情绪之间的冲突。按照柏克的“自由帝国”思想,美洲作为宪法承认的帝国自由政治单元之一,帝国与美洲的和解不仅能维持帝国的存在,而且能将帝国的自由扩展开去,并保持帝国理想的统一性。这正是柏克支持殖民地主张的思想原因。在柏克看来,美洲殖民地与大英帝国具有特殊的亲缘性,但是正因如此,大英帝国依然没有将帝国的自由推恩至同文同种的殖民地,这更显其缺乏与帝国相称的大度。

    一直以来,美洲要求的仅仅只是英国宪政赋予的自由,这表明殖民地人民在宪政危机之前其实并未产生独立意识。殖民地的人民不是在争取尚不存在的“人权”,而是在维护柏克所谓“因袭的权利”,而像英国议会那样把殖民地全体人民作为犯罪主体,找不到任何法理学上的依据[17]。可以说,是帝国议会不审慎的决策将美洲对宪政自由的诉求逐步演变为帝国自身的宪政危机。首先,《印花税法案》就违背了英国“无代表不纳税”的宪政原则。在柏克看来,这不仅与商业的基本原则不符,也影响了政治公平这一帝国的基石——“正是出于此,我们才尽量把英国宪法的精神与恩惠,扩展到帝国的每一属地”[5]64。其次,《汤申法案》向美洲殖民地征收多项关税企图谋利,这进一步破坏了英国宪法赋予殖民地的自由原则,其后果是帝国从殖民地每年的收入只有可笑的300英镑,而用于维持在美洲驻军的开销却高达17万英镑。如柏克所说:“政治的自由是富国之本,想依靠暴政榨取,最终是得不到钱的。”[5]10再次,议会在撤销《汤申法案》企图挽回恶果时,却未经审慎考虑“一拍脑袋”决定保留茶税作为主权象征,导致美洲也搬出原则,将其上升为英国对美洲自由权的侵犯,从而彻底演变为英国的宪政危机。从利益之争演变为原则的对抗,进而转变为主权与独立之争,大英帝国在侵害美洲自由精神的错误道路上远走越远,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帝国议会违背了“自由帝国”的宪政精神及审慎原则。站在柏克“自由帝国”的高度上我们可以认识到,他并非一个简单的危机回应者,而是有着古典“立法者”眼光和视野的帝国构造者,而实际政治事务中的课税权问题,在他那里或许只是“帝国的工具”[22]

    另外,最重要的是,议会的低智[23]103-116、拒不和解的强硬态度还辐射到了国内政治,对英国宪法本身的自由基础构成了实质性威胁。在柏克看来,当英国开始对美洲动武之时,美洲殖民地问题就开始演化为内战,它不仅“摧毁我们同胞兄弟的自由权,还是蠹蚀我们自家的自由权”[5]189。在《致布里斯托城行政司法长官书》的开篇,柏克就提到,议会针对美洲骚乱通过的两项法令——海上捕拿特区权(即在战争状态下授予平民可以截获、掠夺敌国船只的权利)和部分中止“人身保护状”——严重违背了宪法精神。尤其是后者严重侵犯了公民自由权利。柏克反对这两项法案因为它们“大悖于不列颠宪政的所有原则,甚至大悖于两国交兵应遵守的一切公道之准则”[5]189。最终的后果则是侵扰了帝国、搅乱了政策,彻底扭曲了法律和立法的精神。在柏克看来,“敌意和法律,是绝不能协调的两种观念”,当帝国与殖民地开战,不仅用到军队,还用到法律之时,关于美洲问题则“每走一步,都莫不践踏着某种公正的准则和治国理民的贤明之要术”[5]202。柏克自由帝国思想之根基——自由精神也消失殆尽。

    ① 议会议员的低智也源于国王培植自己的亲信,公然破坏宪法。柏克心中的完美宪制是混合政体,国王不能与贵族勾结,依据英国宪法,国王指定的人选需要通过议会。参见Edmund Burke, “Thoughts on the cause of the Present”, Pre-Revolutionary Writings, Ian Harris e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3, pp103-116。

    与美洲问题不同,处于帝国边缘地带的印度与英帝国并非“同宗同源”。在美洲,无论是人种,还是政治社会文化都与宗主国是一样的,英国本邦人自然假定美洲人是文明的。但是,对于印度殖民地,英国人可能一开始就假定他们是野蛮、低等的,因此给予区别对待。这也是柏克在印度问题上表现得更加纠结矛盾、并诉诸正义价值的原因。

    印度殖民地的问题起源于东印度公司,自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以来,东印度公司就逐渐垄断了印度殖民地贸易,并从一个贸易企业变为印度殖民地的实际主宰者。18世纪70年代后期,柏克开始批判东印度公司。从1781年到1783年,柏克供职于孟加拉事务委员会,实际的从政经历使他更直观地感受到东印度公司及其时任印度总督黑斯廷斯(Warren Hastings, 1773-1785年在任)的暴行。黑斯廷斯1785年任期结束回到英国后,柏克开始对其进行弹劾,历时九年的控告最终以黑斯廷斯被宣判无罪而黯然结束。在这个过程中,柏克从弹劾黑斯廷斯个人的罪行、控诉东印度公司,到最后转向批判大英帝国在印度殖民地的统治失败。

    最初,柏克只是弹劾黑斯廷斯个人的行为,在历数了英帝国在印度的行径后,柏克将时任总督黑斯廷斯有意识的作恶归咎于未经英国授权、篡夺了英国政府权力的个人行为,因此英国方面并无过错,如果能够及时反应并且惩治黑斯廷斯及东印度公司的罪恶,或许英国政府可以避免背负共同作恶的骂名[7]414-415。但是,柏克后来意识到,以黑斯廷斯总督为首的英印当局和东印度公司的腐败暴虐其实都源自于大英帝国自身的道德缺陷和道义缺失。柏克看到,黑斯廷斯只是权力滥用体系中的一个环节,如阿伦特深刻揭示的“平庸的恶”一般,在非正义环境下的恶行,个人通常只是无意识的工具,不过区别在于黑斯廷斯显然是有意识作恶,因此,柏克选择对黑斯廷斯进行起诉是为了唤醒正义。

    基于此,柏克在弹劾黑斯廷斯的同时,还无情地抨击了英帝国对于偏远殖民地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且从总体上批判了英帝国在海外的统治失败。在弹劾黑斯廷斯之初,柏克就意识到大英帝国已经缩进国内正义的狭小圈子里,没有将正义精神扩展至帝国所需要的范围[2]113。这种狭隘的正义观注定了帝国在海外殖民地治理上的失败,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肩负文明使命的盛世帝国的形象。

    帝国在印度的非正义是制度性非正义。首先,这种制度性非正义源于东印度公司“特许状”的存在。在宪法层面,柏克承认这个特许状的合法性。在《福克斯的印度法案》(Fox's India Bill)演讲的开始他就提到“建立垄断和形成权力”的宪章,是对于权力的一种信任,这种信任使东印度公司获得了由议会授权的垄断权力。但是,议会需要对这种垄断权力加以限制,并使其对议会负责,以防止其可能对人们自然平等的权利造成的破坏[7]384-385。而议会并没有成功阻止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实行的腐败与压迫行为,这使帝国议会成为了“权力滥用的积极帮凶”。柏克重点关注及控诉的,也正是议会没有履行好监督的职责。柏克悲观地认为,正是由于东印度公司的罪恶是制度性的非正义,导致英国在印度的统治也几乎注定是非正义的,而且这种超越个人力量的制度性非正义几乎不能被纠正[7]438-439。其次,帝国在印度施加的专断权力还体现于印度人缺乏真正有效的救济手段。柏克认为印度人民缺乏表达权,这加剧了不正义、不公平。英国人不承认印度社会里任何具有合法结构和权威的法人机构,英国当局也没给印度人提供请愿或代表的官方渠道,黑斯廷斯的专制统治使得这片土地容不得指控,从而法律被剥夺,司法成为罪恶的帮手[3]149-150。一方面,上级帝国议会没有有效监督东印度公司,帝国在印度的暴行不存在任何体制内的纠错机制;另一方面,印度人民又没有任何可以反抗、伸张正义的渠道。在这种双重缺失之下,印度人民的福利、印度社会中的正义又何以保存?

    ① 柏克提到议会成立了两个委员会调查东印度公司顽固的腐败与不可救药的治理情况,但是最终调查的结果只是简单地对其进行劝诫,并没有质疑东印度公司的特权,为了维护英帝国的荣誉与其在印度的利益,甚至不遗余力地保留了黑斯廷斯等人的职务。

    制度性非正义更深层次的基础则是英国人对印度人的蔑视,以及由此造成的双重标准。英国人视印度为落后与野蛮的民族,在处理实际殖民地事务时,帝国运用的也是另外一套不同于文明价值的标准。在双重标准之下,英帝国自上而下都纵容东印度公司和黑斯廷斯总督在印度的权力滥用行为。柏克认为,因为地域差异而采用道德上的双重标准是可笑的,也有悖于其所坚持的普遍主义价值观。如果当帝国权力延伸至海外就轻易将英国标准废除,帝国就无法进行公正的判断,这实际也是将帝国自身置于违背道德传统的危险之中。对于在印度的独裁行为,黑斯廷斯的辩护是他遵循着东方专制主义(despotism)的原则进行统治,因为专制原则在印度不仅有效,而且已经使用了几百年,所以在印度运用专断权力是合法的[24]。但是柏克批判了这种所谓东方专制的假设,认为专制是一种普遍的罪恶而不能当作特定社会的特征,帝国有责任将自身的正义、法治和人道诸原则扩展至殖民地,而不是在海外违背自身的价值而使用另外一套标准。另外,柏克虽然坚持正义价值的普世性,但是也指出实现正义的政治制度可以是具体的。他诉诸自然法以回应黑斯廷斯所谓“东方专制说”的双重标准,以及所谓的”地理道德论”,驳斥黑斯廷斯基于国家需要与利益为由的申辩[3]277-281。而印度自然也自有其经验、习惯和古老智慧形成的可行体系,因此,并不需要完全实行英国的法律、制度、价值文化。柏克倡导的是,在自然法的指导下,将体现自然法的正义、法治和人道诸原则与印度本土的经验结合起来,经过融合,形成全新的、包容性和异质性的民族文化。

    历史并没有按照柏克设想的路线发展,正如柏克在印度问题上对黑斯廷斯的起诉以失败而告终一样,柏克对帝国的控诉也并没有妨碍其前进的步伐。这种制度性非正义与双重标准逐渐成为大英帝国海外殖民的标准作业规范[2]125,直至最后发展成为强硬、狭隘的帝国主义。大英帝国在殖民地的实践与柏克心目中理想的“自由帝国”是背离的,这正是他的纠结之处。

    柏克对于帝国在印度的非正义行为持彻底的批判态度,但是他却未能找到解决印度问题的出路,因为面对印度困境,柏克自身就是矛盾的。首先,他所崇尚的正义观要求帝国有义务关心并尊重其他民族,柏克不止一次呼吁应当保护印度的国家主权,但是他却不愿意质疑破坏印度主权的罪魁祸首——东印度公司——存在的合法性。其次,面对英国在印度的统治失败,柏克一方面认为,如果英国无法治理好印度——即实行公正的、有利于当地人民的统治,又使英国自身的治理变糟,就应该放弃对印度的权力要求[7]383。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止步于要求改革而非呼吁尽快结束对印度的统治。柏克曾无奈地表示,既然“英国在印度”(there we are)已成事实,就应该在既定的环境中尽到自身的责任[7]404。事实上,柏克从来没有彻底要求过解放印度,只是不断地努力从情感上呼吁英国人民理解和同情印度人,企图将印度纳入到英国的道德关切和政治关切中,这种解决办法无疑是有局限性的。对于印度问题,柏克处于进退维谷之中,这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了其批判的有限性与妥协性。

    当然,在柏克所处的帝国时代,解放印度几乎是不可能的。作为崇尚务实的政治家,柏克非常清楚,单纯的批判和谴责只是徒劳,他一直企图在帝国框架之内寻求解决之道——通过构建“自由帝国”,实现普遍的自由与正义。而到了19世纪,论证大英帝国统治的合法性主要以“为印度带去了好的统治”为基调,认为只有英国先进的科学和完善的法治才能真正有效造福人民,而落后的印度依靠自身是无法实现这一点的[25]。但是事实上,英国数十年的统治使得印度很多地方出现“逆城市化”和“逆工业化”,甚至使得印度比之前更传统,例如,种姓制度更加严格。英国人所认为的印度经济的停滞,一定程度上也是由英国的统治本身所造成[2]26。现代性话语为文明帝国的统治提供了合法性,在之后的政治思想家那里我们已经很难再看到柏克式的纠结与反思,随着英国对殖民地主权、社会、宗教体系的不断干涉,柏克所主张的更为正义、宽容、多元的普遍主义完全消退了。

    ① 到20世纪殖民地独立风起云涌之时,丘吉尔依然坚定地反对印度自治,认为对次大陆的绝大多数定居者来说,他们需要的不是自治政府,而是好的政府。如果没有外部提供的公正和权威,正义在印度这片土地上将无从谈起,种族、宗教敌对流血事件将日益上升,迈向西方水平的公共医疗步伐自然也会大大受到阻碍。参见杰弗里·贝斯特:《丘吉尔——追寻伟人的足迹》,贾文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160页。

    帝国需要构建普世性秩序,并通过历史使命的担当来实现自我证明与自我神圣化。但是,殖民地问题对帝国秩序的普世性构成了冲击,并对帝国的历史使命提出了质疑。美洲殖民地和印度殖民地是英帝国普世性秩序中两种不同类型的特殊代表:一个是同宗同源的文明后裔,一个是偏远陌生的蛮荒之地。但是,在柏克的“自由帝国”中,它们拥有相同的地位。在价值理念上,只有平等对待异质性、多元性的殖民地,才能将自由正义等普遍性的价值观贯穿始终;在制度构建上,只有同时容纳了边缘与“近亲”才能成为统一的自由帝国。“国内道德”、地域边界的限制、双重标准的话语体系不可避免地会侵害自由与正义。将自由与正义仅仅局限于国内,何以奢谈帝国?柏克的“自由帝国”思想正是通过一视同仁,重视帝国的每一个部分来实现和维护帝国的统一,而不是在宣扬统一帝国的同时却容忍差别化原则对帝国自身所构成的威胁[2]146。柏克将弹劾印度总督黑斯廷斯作为他一生的“纪念碑”[5]302,因为捍卫偏远的印度人民的权利最能体现他对“自由帝国”理想的追求,印度与他毫无关系,只是通过人类这一共同的纽带,柏克才与印度关联起来,但他却持之以恒地为了印度人民的权利而斗争。他的著作表现出的是一种更为广泛的普遍主义精神——包容大度的自由正义、关爱弱者的人道主义关怀,并且寻求整个人类的友爱。而支撑其普遍主义精神的载体就是统一的“自由帝国”。柏克以帝国的使命要求帝国与自身,主张在推行帝国政策之时将帝国自身利益暂时悬置,而着眼于立意更高的自由帝国构建,尽量在帝国利益和帝国的价值诉求之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

    ② 柏克相信一种更为广阔的民族感在英国对外关系中的力量。皮茨认为柏克在黑斯廷斯的审判中为他的听众勾勒出了作为“世界代表”的英国人的自我理解的新轮廓。参见珍妮弗·皮茨:《转向帝国——英法帝国自由主义的兴起》,金毅、许鸿艳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第146页。

    尽管在其政治生涯的各个阶段,柏克都为文明帝国的权威进行过辩护:英国人对美洲的控制对双方来说都是有益的,对印度征服是合法的。正如同时代的大多数人一样,柏克难以想象没有帝国的世界[8]。但是,通过他对殖民地问题的持续关注,我们也可以看到,对帝国的维护其实并非柏克政治思想的最大旨趣,其“自由帝国”思想的落脚点还是在于维护他珍爱的政治道德理念,尤其是自由、正义诸价值,以及体现这些价值的英国宪政精神。“自由帝国”就是柏克以英国自身为原型构建出来的理想国,他要将体现于英国宪政中的自由、正义原则推广到帝国全境。但是,在帝国与殖民地冲突加剧的局势下,“自由帝国”何以可能,这是一个难题。尽管柏克在议会中大声疾呼,甚至不惜以对簿公堂的方式来维护他所珍视的价值,希望将其灌注于帝国的政治实践之中。但是,无论是在美洲问题上还是在印度问题上,他的努力都以失败而告终,不仅其政策建议自始至终没有被当局所采纳,甚至还为此背负叛国的骂名,导致这种状况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帝国事业的长远性超出了个人利益视野的局限,并非所有民众、议会议员都如柏克一般着眼于将帝国的使命与原则贯彻始终。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柏克站在道德制高点之上以超脱、甚至有些傲慢无礼的语气指责他们,批判他们道德上的缺陷,最终只会使他的观众产生疏离感。而柏克急于纠正帝国骄狂、不自知的道德缺陷的过程中,将其以讽刺见长的语言风格、激烈好斗的性格特点表现得一览无余,都使得普通民众感受到一种攻击,而并不愿意耐心聆听他的呼吁。这在印度问题上表现得尤为明显,民众的不快是最终导致柏克弹劾黑斯廷斯失败的原因之一,因为骄傲的帝国中心的民众并不愿意承认自己也存在着道德缺陷。柏克曾将帝国民众熟悉的欧洲与印度作对比,试图消除人们对于偏远殖民地的陌生感,唤醒人们对不幸的当地人的同情[7]390[23]68-70。但是,这种努力显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

    ① 同情在柏克的政治思想中很重要,他认为英国人缺乏同情心甚至可以说是阻碍印度实现正义的最大障碍之一。在《论崇高与美两种观念的根源的哲学探讨》中,柏克将同情心置于道德推理的核心位置,“是我们关心别人诸多感情中的第一种”,通过这种激情,“我们能够理解他人所关注的事情”,同情是“先于任何推理,由一种本能来完成的”,促使我们去减轻遭遇不幸人的痛苦,借此减轻自己的痛苦。参见Edmund Burke, Pre-Revolutionary Writings, Ian Harris e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3, pp. 68-70。

    而议会中的大多数议员,他们或是根据经济利益决定殖民地政策,或是执着于“议会的主权”,让殖民地服从于帝国,无法以包容开放的心态与其所处的大帝国相匹配。在美洲问题上,对美洲不友好的财政大臣查尔斯·汤申(Charles Townshend)主张课税美洲以得利,并在下院夸口,能“从殖民地这一头肥鹅的身上,采下几根羽毛来,却又不至于疼得它呱呱地乱叫”[5]9。汤申是完全从利益角度看待美洲问题的代表,柏克认为从经济利益角度处理美洲问题是“苦于眼前的大害之不暇,却以过度的精明、过分的敏锐预测着来事”[5]140。乔治三世的亲信诺斯首相则是维护主权原则的代表,当《汤申法案》遍地罪恶之后,诺斯内阁在撤销法案中五支关税的同时却保留了三便士的茶税作为英国对美洲的主权象征,这使得美洲问题由利益纷争转向了原则对抗。在柏克看来,诺斯左右逢迎,但是有术无学、性格摇摆,最终促成了美洲叛乱[5]17。柏克在下院演讲时声嘶力竭、痛心疾首地斥责:正是由于这一套理政的手段,由于低智的议会一往直前,一个环绕四海的商业帝国,就这样被撼动于财政家(指汤申)不挂齿的三便士,哲学家(指诺斯)不屑意的俗物如“茶”了[5]32

    第二,帝国使命与帝国的自我保存之间存在着矛盾。首先,这种矛盾表现在,帝国使命要求实现自由正义、开放包容的普世价值,而帝国的自我保存需求无法承受帝国使命所带来的经济负担,以及不应当承受的道德奢侈。例如,在对美洲殖民地征税的问题上,英国本邦出于自身债务压力而征税是理性化的手段,符合以实现经济繁荣为目标的帝国逻辑,而如柏克那样要求放任殖民地独立[5]236以保持宪政自由精神才是非理性的。其次,这种矛盾也表现在帝国使命自身的悖论之中,当帝国将文明传播作为自身使命之时,已经预设了被传播之地是野蛮落后的,文明与野蛮的区分恰恰是帝国的逻辑。之后的帝国主义者正是自称代表“文明”,打着“推动落后地区发展”的幌子实行殖民与压迫。在文明与野蛮的二元逻辑驱动之下,殖民地人民为帝国的繁荣付出了惨痛代价,身处帝国中心的人却无法意识到他们施加的非正义,帝国利益的达成与殖民地人民的福祉之间根本不可兼得。身处帝国政治漩涡中的柏克尽管非常清楚地看到了现实中大英帝国的这套逻辑以及它所带来的恶果,并试图以一己之力对之进行修正,以自由、正义等价值来平衡帝国的利益考量,打破利益考量背后隐藏的“文明-野蛮”的现代性话语和帝国逻辑。但是,这一可贵的努力失败了,柏克的规范性帝国理想不敌现实的帝国逻辑,他对自由与正义价值的追求不得不让位于帝国利益的考量。

    应该说,柏克“自由帝国”的部分构想——联邦制的帝国结构——还是在后来的政治实践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但首先实现这一理想的不是大英帝国,而是在反叛帝国中诞生的新共和国——美国。新生的共和国有着对帝国的信仰,这种信仰被植入它的结构,采用的方式则是其母国体系从来不具备的。民主的联邦制已成长为世人所知的最伟大的帝国[26-27]。到20世纪中叶,当殖民地独立运动兴起,帝国体系崩解之时,联邦制的帝国制度构想在大英帝国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落实——建立了英联邦。但是,柏克“自由帝国”理想的核心——对自由、正义等价值理念的诉求——仍无着落,时至今日,自由、正义仍不是大英帝国及其继承者美国的目标。美国自己可能也忘记了当年在争取独立时大英帝国是如何对待他们的,今天,美国像当年的大英帝国一样,用“文明-野蛮”的二元逻辑来构建新的帝国秩序,只不过换上了“民主-独裁”的新包装。

    ① 杰斐逊的“自由帝国”实践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看作是对柏克政治思想的复活。关于杰斐逊将美国构建为“自由帝国”的设想,及其自由思想对于英国传统的继承,参见(美)彼得·S·奥鲁夫:《杰斐逊的帝国:美国国家的语言》,余华川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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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ited by

    1. 门洪华. 中国的世界理想及其实现维度. 世界经济与政治. 2020(04): 27-52+155-156 .
通讯作者: 陈斌, bchen6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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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沈阳 11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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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Value Plight of Colonies and British Empire: Burke's Idea of the "Free Empire"

    Corresponding author: Huosheng TAN

Abstract: Based on the dilemma of the British Empire and its colonial problems, this paper is designed to examine Burke's idea of "free Empire". The core of Burke's "empire of liberty" thought is to emphasize the universal values of pluralism, freedom and justice. However, there is a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imperial ideal as a norm of value and the political practice of the British Empire, which is highlighted in a sharp form in the colonial issues in America, India and Ireland. Among them, the challenged value in American issue is freedom, while in Indian issue justice. Based on Burke's reflection on the American and the Indian issue, this paper reveals the contradictions and entanglements i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Empire and the colonies, and demonstrates the predicament confronted by value pursuit of the "free Empire" in practice.

  • 埃德蒙·柏克是18世纪后半叶英国著名的政治家和政治思想家,辉格党的重要代言人。与其他的政治思想家有所不同,柏克其实并不认为自己是政治思想家,相反,他反对在思考政治问题时太过于依赖抽象的理论,而是主张要注重实际的状况。可以说,柏克的运思深深地嵌入了他所生活的时代命题之中。柏克所处的时代正是大英帝国崛起之时,帝国的命运与秩序构建是柏克的政治思想所关注的重要方面。正如著名思想史家蒙克(Iain Hampsher-Monk)所言,我们应重点关注柏克在面对爱尔兰、印度、北美殖民地时所阐述的帝国理论,这些正是柏克一生中最关注的问题,通过对帝国对外政策方面的论述,及对帝国内的自由贸易思想进行辩护,柏克试图表达的是帝国如何与国内政治相适应的问题[1]。珍妮弗·皮茨(Jennifer Pitts)详细梳理了柏克的“自由帝国”理论,将柏克看作一个普遍主义者与民族理论思想家。皮茨认为,在柏克的帝国政治思想中道德想象非常重要,正是道德想象的范围没有扩展至殖民地人民,这才导致了柏克所反对的非正义和排外行为,柏克的敏锐性在于他在大英帝国发展如日中天之时看到了帝国的道德缺陷[2]84-148。惠兰(Frederick G. Whelan)则以印度问题为例,通过考察柏克对黑斯廷斯的弹劾,及其对东印度公司的批判,集中阐述了柏克的帝国观与政治道德诉求[3]。梅塔(Uday S. Mehta)认为,柏克的“自由帝国”思想影响了19世纪以后大英帝国的构建。柏克基于自由主义立场对大英帝国的统治失败进行了批判,旨在消除大英帝国的政治与道德排外行为。最重要的是,柏克质疑权力的专断与不负责任,并且坚持全人类在道德上的一律平等[4]

    将柏克的政治思想放在他所处的大英帝国时代背景中考察,就会发现这不是简单的自由与保守之争的问题,柏克所谓的保守也并不完全是向后看,而是秉持大英帝国良好的制度传统,以及如何依靠强力的帝国向前看的问题。柏克在探讨如何处理帝国与殖民地关系的过程中构建了“自由帝国”的理论。其理论核心是强调多元并存、自由正义的普遍主义价值观,构建一个在我们今天看来带有联邦性质的“自由帝国”,使帝国主权与殖民地特权相宜。柏克要解决的是作为价值规范的帝国理想与帝国的政治实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在美洲、印度还有爱尔兰问题上以尖锐的形式突显出来。但是,不同的殖民地问题挑战的价值规范又有所不同:美洲问题挑战的价值主要是自由,而印度问题挑战的价值主要是正义。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柏克在帝国与殖民地关系问题上的矛盾与纠结,展示其“自由帝国”的价值诉求在实践中所面临的困境。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将重建柏克的“自由帝国”思想,第二部分以美洲问题为例来说明“自由帝国”思想在自由价值上的实践困境,第三部分则以印度问题为例来说明“自由帝国”思想在正义价值上的实践困境。通过美洲问题和印度问题,我们发现柏克的规范性帝国理想不敌现实的帝国逻辑,他对自由与正义价值的追求不得不让位于对帝国利益的考量。

    ① 这是人们讨论柏克政治思想时最常见的视角。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如约翰·莫利(John Morley)在《埃德蒙·柏克:历史的研究》(1867年)和《柏克》(1879年)中把柏克描绘为拥护立宪的自由主义者;哈罗德·拉斯基(Harold Laski)称赞柏克为自由主义的功利派;麦克弗森和波考克也将柏克视为自由主义者。参见麦克弗森:《柏克》,江原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5-6页;J.G.Pocock,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Burke’s Analysis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The Historical Journal, 25(1982), pp. 331-349.而如休·塞西尔(Hugh Cecil)等人则从保守主义面相阐述柏克的政治思想,在《保守主义》(1912年)一书中,塞西尔将柏克看成是保守主义的代表。参见休·塞西尔:《保守主义》,杜汝楫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三章。关于这一问题的相关讨论可参考:陈志瑞:《保守与自由——埃德蒙·伯克的政治思想》,载于《世界历史》,1997年第5期,第38-45页。

一.   柏克的“自由帝国”观
  • 帝国可以说是人类社会历史上最为悠久且普遍的政治组织方式之一。不同于一般的主权国家,帝国的本质在于必须将自己视为秩序的创造者,其建立的核心是宣称自己代表着某种具有普世意义的秩序,肩负着推动整个人类世界发展的“使命”,而绝不是仅仅依靠霸权或占支配地位的政治影响。大英帝国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正是将自己看作统一秩序的创造者和保卫者,而非仅仅出于“开明自利”的商业需求,才使得欧洲大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维持着和平与繁荣。

    柏克身处的18世纪,正是英国在光荣革命后成为帝国并不断扩张的时期。但是,七年战争(1756-1763) 之后,帝国对殖民地政策的调整直接引发了与北美殖民地的冲突,不仅终结了帝国的一个历史阶段,同时也提供了反思帝国构建与治理的契机。正是在这个时间节点上,柏克正式进入下议院,并成为辉格党的重要代言人。在参与帝国政治事务的过程中,柏克一直在思考,如何化解殖民地对帝国秩序的挑战,面对帝国使命与自我保存之间的两难境地,大英帝国又该如何自处?正是在阐述这一关乎世界走向的问题的过程中,柏克提出了“自由帝国”理论。所谓“自由帝国”,应当是自由、正义的共同体。帝国的构建是自由帝国的价值内核——自由、正义、宪政精神——向外扩展,濡化边缘(殖民地)的过程;在制度安排上,应当通过构建合理的治理机制,维护帝国秩序;在实践层面上,则要信奉审慎原则。由此,我们可以从价值内核、制度建构、实践准则三个维度来论述柏克的“自由帝国”思想。

  • 价值维度是柏克“自由帝国”思想的核心,也是其政治思想的特色所在。柏克的“自由帝国”思想在价值维度上具体表现为强调多元并存、自由正义的普遍主义价值观,坚持全人类一律平等,并极力主张将这种普遍主义价值观推广至殖民地。

    所谓普遍的自由,在柏克看来是指“要么属于帝国境内的全体居民,要么就谁的也不是”,而“部分人的自由,是一种最可恶的奴役形式”[5]197,在整个帝国境内,一旦将自由加以区分,人民就被分为三六九等,英国本邦人民享有帝国之自由,而殖民地人民不享有自由,这种自由就不是真正的自由。柏克强调,在一个垄断的国家里,普世的精神(尤其是自由精神)是不可能存在的,而与殖民地人民分享“自由帝国”的价值才是维系帝国统一的强大纽带。在论述美洲问题时,柏克提出了他理想中的“自由帝国”图景:“我持有殖民地,是靠亲密的感情,它来自于我们共同的姓氏,共同的血缘,相似的权利和一体的保护。”[5]181

    柏克所推崇的“正义”精神涵盖法律的正当性(包括自然法和国际法)、维护基本人权、尊重陌生社会、关心脆弱民族的福利等[2]86。同样,在柏克看来,非普遍性的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在关乎帝国海外殖民地事业的问题上,他呼吁普遍的政治道德与政治责任,并且极力批判排外主义。这种排外主义在印度殖民地问题上体现得最为深刻,在爱尔兰问题上也有所表现,主要是指对另一个社会或民族(如印度)的文化蔑视、种族蔑视,将除欧洲大陆以外的其他地方视为低等、落后野蛮的社会。其实,18世纪的政治思想家们普遍都对帝国无节制的扩张活动和日益骄狂的态度持批判立场。但是,柏克的特殊性在于,他不仅深刻怀疑帝国扩张的正义性,还直接参与到抵抗英帝国非正义的行动中,特别是他为维护印度殖民地的正义所做出的努力(主要是批判东印度公司和弹劾黑斯廷斯),同时代的思想家、政治家都无法匹敌。

    坚持普遍主义的价值,还意味着一个大帝国需要拥有与其体量相匹配的包容性、开放性精神,而非短视、独断与专横。“自由帝国”需要以多元主义的宽容精神面对所有殖民地人民,与斯密一样[6],柏克也赞成更加包容、慷慨的殖民地贸易政策,但是柏克更强调英国的道德责任。当然,柏克从未质疑过帝国自身的合法性,他甚至经常以神意来论证帝国的合法性,认为“上帝赋予英国一种难以理解的神圣天意”,是“上帝将英国安排在殖民地”[7]404。他反对的不是帝国与殖民地的关系本身,而是帝国对待殖民地时所表现出来的压迫、排外、非正义的精神,他只是坚信在英国权力存在之处应负责任地运用其权力。如理查德·博克(Richard Bourke)所言,柏克“虽然支持合法的反抗权利,他也坚定维护帝国之权威。柏克固然珍视不列颠的帝国主权,却激烈反对当时的帝国政策。位于这种明显矛盾背后的,是其关于征服权利的信念,但同时拒绝了‘征服精神’”[8]

    ① 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以一章的篇幅探讨了殖民地问题,倡导殖民地的自由贸易,参见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

  • 柏克在《论与美洲和解》的演讲中开宗明义地提出他对帝国制度的设计:“以我之见,帝国也者,是有别于单个的邦国、或王国的;一个帝国,是众多的邦国在一共同首脑之下的集合体,不论这一首脑是一位君主,还是居首席地位的共和国。”[5]133-134“自由帝国”的制度维度,简单来说就是构建一个在今天看来带有联邦性质的能够容纳殖民地的自由帝国,其重心是妥善处理帝国主权与殖民地特权之间的关系。

    关于“自由帝国”的联邦性质,柏克认为英国本邦只是帝国的一部分,英王才是帝国的“共同首脑”[9],而在最高立法权之下,帝国的任何一部分都有自主权,英国本邦作为帝国的一员不可篡夺帝国其他部分的权力。比如,在处理爱尔兰问题时,柏克作为英裔爱尔兰人并不赞同激进分子发起的独立革命,而是认为应将爱尔兰并入大英帝国,但是这种并入非属地或殖民地性质。柏克从帝国的角度强调爱尔兰的独立自主地位——爱尔兰并不从属于英格兰本邦,而是如其他外部国家一样拥有与英格兰本邦同等的地位,只通过共同的国王这条纽带相互连接[2]136,即,爱尔兰与英格兰互相独立,但同属于大英帝国这一共同体。

    ② 其作为首脑的地位仅仅只是因为英王作为整个帝国的象征。在柏克那里,所谓王权只具有中立的“象征意义”。这种观念承袭了英国一直以来的政治传统,“如果君主具有神圣性,那么最好他是不能被触动的。……不应让他太靠近真实的衡量。他应当高高在上,幽居独处。由于英国皇家的功能多半是潜在性的,因此它符合这个条件”。参见沃尔特·白芝浩:《英国宪法》,夏彦才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91页。

    关于帝国主权与殖民地的特权,柏克强调帝国固然拥有对其殖民地无可置疑的主权,但殖民地作为帝国的一部分同样应当拥有不可侵犯的特权,而帝国之所以成为帝国,正是基于对殖民地特权的维护而非对帝国自身主权的伸张。

    何谓帝国的主权呢?帝国的主权必须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柏克反对从抽象的层面探讨主权问题。主权的合法性或者权威性在柏克看来更多来自于是否达到“善治”,即满足人民所需,“在许多世代中的造福人民的工作或者说是它所取得的成果,而较少地来自于原初的约定或者说是它的起源”[10]305。政府的设立乃是为了人民的幸福,而非“崇饰观听、造成大一统的盛景”[5]226。所以,柏克关注的重点并非帝国的大一统事业。那么,谁来行使帝国的主权呢?不是王权,而是大不列颠议会。在柏克看来,议会有两种身份:“作为本岛的地方立法机构,它仅仅借助于行政权力这一工具,而直接为国内的事务制定政策。它的另一种身份,窃以为高贵于上者,我称之为帝国的身份:在这一身份下,她宛如天上的主神那样,监督着所有次一级的立法机构,指导它们,控制它们,却不吞灭它们。”[5]88基于第一种身份,议会运用行政权力对国内事务进行治理;基于第二种身份,议会在“自由帝国”的制度安排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它作为主权者的象征存在,对所有次一级的立法机构进行指导、监督,但并不实行实际控制。在这一制度构架之下,“所有的省级的立法机构,由于地位是同等的,相互间并无高低之分,故都应该从属于它;否则相互之间,即无法保持和平,无法指望以公平相待,亦无法有效地提供援助”[5]88-89。因此,帝国与次一级立法机关之间不是统治与臣服的关系,而是监督关系,且仅仅是监督关系,因为次级立法机构同样享有不受帝国干预的特权。

  • 帝国疆域庞大、政治形式复杂,不同地区的情况千差万别。这种高度异质性的结构对政治家的实践智慧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作为政治家兼政治思想家,柏克的可贵之处在于,他时刻提醒帝国的决策者,政治终究是一项实操活动,必须审时度势、谨慎行事,尤其是要遵循审慎的实践准则,才能承担起帝国治理的神圣使命。审慎是一种美德,也是人类不完美造物中的指导原则,作为一种中立的标准,审慎也是柏克应对过度理性的工具[11]。“自由帝国”的实践维度最重要的就是秉持柏克所珍视的审慎原则。审慎原则首先体现在政治抉择要从实际政治后果出发而非诉诸抽象权利。前文已述,所谓“自由帝国”的政制安排需要维护殖民地特权与帝国最高主权之间的微妙界线,在具体行动时柏克则信奉“行使主权与拥有主权分离”的原则。因为拥有一项主权与行使一项主权其实是两回事,“主权之类的抽象权利,是为维护公正和人民的幸福而存在,一旦行使此权利将害及公正与人民的幸福,则这权利就应放弃、或悬置起来”[5]135。有些权力——如抽象的主权——一开始声明就会引起不必要的骚乱(美洲问题中对茶税的保留就是最好的例证),不到万不得已根本不能行使,只是作为特殊时期的威慑之用。柏克认为,主权的行使需要高超的实践智慧,当帝国欲将其主权加以落实时必须考虑相应的政治后果,根据殖民地实际形势、历史和民情而审慎为之。

    审慎原则还表现在审时度势、因势利导,而不能轻举妄动。柏克看到,殖民地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其实已经在帝国内部形成一种双重的治理权威——除了代表帝国主权来管理殖民地的帝国议会之外,殖民地还有从事实际治理的当地议会。柏克认为,帝国议会在处理殖民地事务时应当充分尊重殖民地当局的权威,而不能草率行事[5]231-232。在大帝国中,作为最高主权代表的议会应“以不变应万变”,“抓大放小”,以冷静克制的方式妥善处理各种复杂的问题,这才是柏克所认可的审慎的处理方式。

    但是,在帝国的政治实践中,殖民地对柏克的“自由帝国”理想构成了严峻的挑战。在价值层面上,作为“同宗同祖”的美洲对帝国的价值所构成的挑战主要体现于自由精神,而印度作为落后边缘地带对帝国价值所构成的挑战则主要体现于正义原则;在制度层面,联邦性质的帝国构想在柏克生活的时代完全成为泡影;在实践层面,无论是在美洲还是在印度,审慎的原则都没有得到落实。由于本文关注的主要是第一个层面的问题,因此,下面我们就以美洲问题和印度问题为例来讨论柏克“自由帝国”思想的价值诉求在帝国政治实践中所遭遇的困境。

二.   美洲问题与自由的捍卫
  • 柏克对帝国问题的阐述,起源于他对美洲问题的持续关注。从1765年的《印花税法案》(the Stamp Act)直接对个人征税导致美洲暴乱,到之后的《汤申法案》(Townshend Acts),使刚平息的美洲再次起而反抗。1770年,诺斯(Lord North)废除《汤申法案》而保留“茶税”,美洲人激烈抵制茶叶的进口和销售,至1773年以美洲殖民地为主要茶叶销售渠道的东印度公司面临破产,给英国国内财政带来严重危机,为拯救危机,英国政府授予其向美洲出口茶叶的垄断权,导致了“波士顿倾茶”事件。最终,美洲殖民地与大英帝国的冲突全面爆发,战争兴起,美洲独立。

    正是在1765年,柏克开始其下议院议员的生涯,从1774年在议会的演说开始,一直到美国独立战争结束,柏克在美洲问题上留下了许多演说和文稿。其中,最著名的是所谓的“美洲三书”:1774年的《论课税于美洲的演讲》提出彻底废除课税于美洲的法案;1775年战争开始后发表的《论与美洲的和解的演讲》建议英国主动做出让步与美洲和解以换得帝国的和平;1777年的《致布里斯托城行政司法长官书》提出永久放弃在美洲所有主权,甚至大度接受美洲的独立要求。在美洲问题上,柏克始终都站在殖民地立场之上反抗大英帝国的权威,试图维护帝国自身的自由精神,但其建议自始至终都没有被议会所采纳,甚至为此背负了叛国的骂名。

    在此,有一个问题需要加以澄清:众所周知,柏克自1770年起曾身兼纽约殖民地议会的代理人。那么,柏克支持美洲殖民地的立场,会不会是因为他作为纽约殖民地代理人的身份呢?对此,罗斯·霍夫曼(Ross Hoffman)认为,当美洲殖民地危机日渐升温之时,柏克并未将纽约的利益置于大英帝国的利益之上,而是相信如果美洲能得到合理的管理,殖民地与帝国的关系不会妨碍到美洲人所珍视的自由原则,也不会妨碍到帝国构建所依赖的自由原则[12],美洲要求的其实仅仅只是英帝国所赋予的自由。换言之,柏克支持殖民地的立场源于柏克始终捍卫的帝国理想及其所蕴含的自由理念。柏克的自由观在美洲问题上表现得最为明显,他认为,美洲热爱自由,对美洲而言,自由甚至是压倒一切的,因此,美洲问题挑战的是英国宪政所蕴涵的自由精神。

    ①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柏克支持殖民地仅仅由于其“自由帝国”的理念。事实上,他并未忽视帝国的利益,在很多场合,柏克都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将美洲殖民地以和平的方式留在帝国之中,即使会牺牲一部分议会主权,也是有利于帝国的整体利益的。不过,由于本文的旨趣所限,我们此处的分析就不涉及他对帝国利益的考量,而是集中在帝国的价值维度,分析美洲问题对帝国自由价值的冲击。

  • 柏克并没有给自由下过确切的定义。不同于一般哲学家在抽象的价值层面上探讨自由,柏克对自由的讨论深深地植根于具体的历史情境之中。一方面,柏克的自由观是普遍主义的,也就是指我们前文所述对于普遍自由价值的追求,他坚持全人类一律平等,并将这种普遍主义自由观推至殖民地。同时,坚持普遍而广泛的自由还意味着必须消解自由与权威这一对看似矛盾的关系。在《论与美洲的和解的演讲》一文中,柏克以爱尔兰和威尔士为例指出,帝国的权威与其给予人民的自由是相辅相成的,一旦给予了这个地方的人民以自由,帝国的权威也就随之进入这块土地。所以,要有效地统治美洲,就必须给予美洲人民以自由的权利,“宪法自由权的每一步不断的改良,一旦在这里完成,就立刻推恩到那里”[5]144。在美洲问题上,非常重要的一点是,作为母邦的逃离者,美洲殖民地人民内心深处非常认同英国的自由精神。清教徒的精神、殖民地议会自治的制度形式、民情、气质与性格及信仰、地理条件等决定了美洲是一个流淌着自由血液的大陆[13]。除商业受限外,美洲所有内部事务都践行着英国的自由与宪政原则,商业上的奴役和政治上的自由这一组合,虽然称不上完美的自由,但也算得上幸福和自由了[5]51。可见,在柏克看来,基于对宪法和自由原则的承认,自由与服从可以在帝国整体之中得到协调。

    另一方面,柏克的自由观又是具体的。坚持普遍主义自由观的柏克不能接受启蒙哲学家们基于傲慢的理性推导出来的抽象权利观念[14]。基于对理性的不信任,柏克反对将自然法、自由正义之理念等同于抽象理性,并进而推导出所谓“自然权利”的价值体系。他赞同休谟对理性和自然法的否定,“承认社会是人为的而不是天然的,承认社会并非仅仅是理性的产物,承认社会的准则是习俗,承认社会依赖于含糊的本能和癖好——甚至依赖偏见”[15]。而自由是内在于某一具体事物的,并非抽象的,真正的公民的自由(civil freedom)并不是“潜隐于玄奥的科学之深处的东西”,“它是一桩赐予的幸福,是恩惠,不是抽象的玄理”[5]228。柏克非常警惕将自由的理论推至极端——自由的极端是“无以获之的,也不应该有以获之;在事关我们的义务或生活之满足的每个问题上,极端都足以摧毁品德与幸福”[5]228。但是,在柏克的思想中,关于自由的边界十分模糊,他认为“自由是一种可增进的善,而非可减小的恶”[5]229。所以,柏克提出,政治家需要运用智慧、理性与努力,尤其是审慎的精神去探明其限制而非轻信抽象理论。

    ① 关于于柏克与启蒙之间的关系,学界分歧很大。柏克虽是18世纪的人,却与当时的主流思潮“启蒙运动”一直存在紧张关系。他的著作常出现对“启蒙精神”的质疑或嘲讽。有学者(如莫里斯·克兰斯顿,Maurice Cranston)主张他倾向十九世纪的浪漫运动与功利主义,也有学者(如列奥?施特劳斯)认为他的思想属于中世纪经院哲学的自然法传统。要之,不论何者,都认为柏克是“反启蒙”的。也有学者指出,必须跳出法国启蒙运动的局限性,柏克的思想属于比较温和、重视经验的“英格兰启蒙运动”。相关论述可以参考杨肃献:《柏克思想与英格兰启蒙运动》,《台大历史学报》,第42期,第107-171页。

    正是基于抽象自由权利不可取的立场,柏克反对法国大革命而支持美洲革命。施特劳斯(Leo Strauss)认为,同样的信念支撑着他支持美洲殖民地、爱尔兰天主教徒、弹劾黑斯廷斯与反对法国大革命,法国大革命并没有打乱他关于在道德和政治上何者为对、何者为错的见解[10]301-302,这个原则即对自由理念、宪政精神之维持,在面对具体事件之时审慎度事。在美洲革命和法国大革命这两个重要的历史事件中,政治领袖都执着于抽象权利:英国政府执着于主权者的权利,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文人政治家们都执着于抽象的人权。但是,柏克所重视的不是抽象的“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s),而是具体的“历史权利”(historical rights),因此,他从不否认以革命的方式来维护历史上所建立的权利的正当性。在这两个事情中,柏克“所质疑的,不是人们是否拥有这些权利,而是人们是否具有践行这些权利的智慧”[10]310。正是基于反对英国议会宣扬主权这种抽象权利,柏克毅然站在美洲殖民地一边,为他们的自由摇旗呐喊,因为这自由也是对大英帝国自由宪政的继承。在柏克看来,美国殖民地人民要恢复的是他们曾经拥有的宪法权利,就像英国1688年的革命是为了恢复固有的宪法权利一样。但是,在法国大革命中,人们追求的是基于抽象自由重建的新理念,尤其是文人与政客们砸烂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愿望太过激进,“对于他们,一种事物的规格只要是旧的,就有足够的理由被毁掉”,“对那些把全部希望都寄托于新发现上的人们,持续性并不是他们的目标”[16]。柏克批评英政府置殖民地人民的权利于不顾,以空洞的主权观念威逼美洲殖民地,这与他后来痛斥法国革命者基于抽象人权原则铲除旧制度的做法是一样的[17]

    ② 柏克对美洲革命和法国大革命的不同态度曾引起广泛讨论,有人认为是由于其政党政策的影响和当时政治形势所迫,也有人认为柏克对美洲缺乏了解而产生错误判断。在当时,柏克的政敌甚至有诛心之论,认为柏克的态度转向是为了年金。对此,柏克专门撰文予以驳斥。在本文看来,柏克支持美洲革命而反对法国大革命,其背后的逻辑是一致的,都是基于反对抽象的自由权利。

    在这一点上,柏克与潘恩的关系足堪玩味。他们都倾向于支持美洲殖民地人民,但却基于截然不同的理由。潘恩希望的是美洲独立可以按照启蒙理想建立一个全新的国家;柏克则认为殖民地人民的自由被英国议会的立法所侵犯,因此有权通过革命加以恢复。在潘恩那里,自由是美洲人生而具有的;而在柏克那里,美洲人的自由是帝国的宪法所赋予的。在美洲革命之时,二人因为支持殖民地人民而成为朋友;到了法国大革命,他们终因对自由的基本假设有异而分道扬镳[18]

  • 自由作为宪法之内在价值,在柏克看来是一个历史的和经验的问题,植根于英国宪政的历史脉络之中。柏克的气质带有辉格党人一贯标榜的自由和宽容,他对英国既定政体即英国混合宪政持有非常保守和支持的态度[19]。波考克认为,要想充分理解柏克的思想,必须关注其政治思想背后的法学根源,柏克长期受到黑尔和柯克两位法学家的影响,其政治哲学思想很大程度上是对习惯概念和普通法传统的复活[20-21]。其实,整个英格兰制度一定程度上都是建立于诸如“习惯”“历史”“偏见”等具有深刻普通法渊源的观念之上,而这些也是柏克的标志性概念。柏克的政治理论受到了英国宪政的影响,他将“英国宪法的优异性归之于它是经历了‘漫长的时代’而产生,并且从而体现了‘岁月所积累的理性’”[10]328。不过,柏克虽然深受普通法濡染,却并非完全是在跟着法学家学舌,而是将他的法学知识转化成了政治见识[17]。在美洲问题上,柏克认为,一个很浅显的事实是,作为英国宪法的原则,在实践中(而不是理论上)就应当推恩至殖民地。美洲在其所有的内部事务中,都“有着自由政体的每一特征”,美洲“有着英国宪法的影子,有着英国宪政的实质”[5]51。因此,只有基于古老的《航海条例》作为殖民方针,基于感情的纽带与美洲和解,才能更好地维护英国的宪法与自由。柏克是希望通过“自由帝国”的构建,在宪政框架内消解帝国的骄狂与殖民地高涨的自由情绪之间的冲突。按照柏克的“自由帝国”思想,美洲作为宪法承认的帝国自由政治单元之一,帝国与美洲的和解不仅能维持帝国的存在,而且能将帝国的自由扩展开去,并保持帝国理想的统一性。这正是柏克支持殖民地主张的思想原因。在柏克看来,美洲殖民地与大英帝国具有特殊的亲缘性,但是正因如此,大英帝国依然没有将帝国的自由推恩至同文同种的殖民地,这更显其缺乏与帝国相称的大度。

    一直以来,美洲要求的仅仅只是英国宪政赋予的自由,这表明殖民地人民在宪政危机之前其实并未产生独立意识。殖民地的人民不是在争取尚不存在的“人权”,而是在维护柏克所谓“因袭的权利”,而像英国议会那样把殖民地全体人民作为犯罪主体,找不到任何法理学上的依据[17]。可以说,是帝国议会不审慎的决策将美洲对宪政自由的诉求逐步演变为帝国自身的宪政危机。首先,《印花税法案》就违背了英国“无代表不纳税”的宪政原则。在柏克看来,这不仅与商业的基本原则不符,也影响了政治公平这一帝国的基石——“正是出于此,我们才尽量把英国宪法的精神与恩惠,扩展到帝国的每一属地”[5]64。其次,《汤申法案》向美洲殖民地征收多项关税企图谋利,这进一步破坏了英国宪法赋予殖民地的自由原则,其后果是帝国从殖民地每年的收入只有可笑的300英镑,而用于维持在美洲驻军的开销却高达17万英镑。如柏克所说:“政治的自由是富国之本,想依靠暴政榨取,最终是得不到钱的。”[5]10再次,议会在撤销《汤申法案》企图挽回恶果时,却未经审慎考虑“一拍脑袋”决定保留茶税作为主权象征,导致美洲也搬出原则,将其上升为英国对美洲自由权的侵犯,从而彻底演变为英国的宪政危机。从利益之争演变为原则的对抗,进而转变为主权与独立之争,大英帝国在侵害美洲自由精神的错误道路上远走越远,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帝国议会违背了“自由帝国”的宪政精神及审慎原则。站在柏克“自由帝国”的高度上我们可以认识到,他并非一个简单的危机回应者,而是有着古典“立法者”眼光和视野的帝国构造者,而实际政治事务中的课税权问题,在他那里或许只是“帝国的工具”[22]

    另外,最重要的是,议会的低智[23]103-116、拒不和解的强硬态度还辐射到了国内政治,对英国宪法本身的自由基础构成了实质性威胁。在柏克看来,当英国开始对美洲动武之时,美洲殖民地问题就开始演化为内战,它不仅“摧毁我们同胞兄弟的自由权,还是蠹蚀我们自家的自由权”[5]189。在《致布里斯托城行政司法长官书》的开篇,柏克就提到,议会针对美洲骚乱通过的两项法令——海上捕拿特区权(即在战争状态下授予平民可以截获、掠夺敌国船只的权利)和部分中止“人身保护状”——严重违背了宪法精神。尤其是后者严重侵犯了公民自由权利。柏克反对这两项法案因为它们“大悖于不列颠宪政的所有原则,甚至大悖于两国交兵应遵守的一切公道之准则”[5]189。最终的后果则是侵扰了帝国、搅乱了政策,彻底扭曲了法律和立法的精神。在柏克看来,“敌意和法律,是绝不能协调的两种观念”,当帝国与殖民地开战,不仅用到军队,还用到法律之时,关于美洲问题则“每走一步,都莫不践踏着某种公正的准则和治国理民的贤明之要术”[5]202。柏克自由帝国思想之根基——自由精神也消失殆尽。

    ① 议会议员的低智也源于国王培植自己的亲信,公然破坏宪法。柏克心中的完美宪制是混合政体,国王不能与贵族勾结,依据英国宪法,国王指定的人选需要通过议会。参见Edmund Burke, “Thoughts on the cause of the Present”, Pre-Revolutionary Writings, Ian Harris e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3, pp103-116。

三.   印度问题与正义的追求
  • 与美洲问题不同,处于帝国边缘地带的印度与英帝国并非“同宗同源”。在美洲,无论是人种,还是政治社会文化都与宗主国是一样的,英国本邦人自然假定美洲人是文明的。但是,对于印度殖民地,英国人可能一开始就假定他们是野蛮、低等的,因此给予区别对待。这也是柏克在印度问题上表现得更加纠结矛盾、并诉诸正义价值的原因。

  • 印度殖民地的问题起源于东印度公司,自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以来,东印度公司就逐渐垄断了印度殖民地贸易,并从一个贸易企业变为印度殖民地的实际主宰者。18世纪70年代后期,柏克开始批判东印度公司。从1781年到1783年,柏克供职于孟加拉事务委员会,实际的从政经历使他更直观地感受到东印度公司及其时任印度总督黑斯廷斯(Warren Hastings, 1773-1785年在任)的暴行。黑斯廷斯1785年任期结束回到英国后,柏克开始对其进行弹劾,历时九年的控告最终以黑斯廷斯被宣判无罪而黯然结束。在这个过程中,柏克从弹劾黑斯廷斯个人的罪行、控诉东印度公司,到最后转向批判大英帝国在印度殖民地的统治失败。

    最初,柏克只是弹劾黑斯廷斯个人的行为,在历数了英帝国在印度的行径后,柏克将时任总督黑斯廷斯有意识的作恶归咎于未经英国授权、篡夺了英国政府权力的个人行为,因此英国方面并无过错,如果能够及时反应并且惩治黑斯廷斯及东印度公司的罪恶,或许英国政府可以避免背负共同作恶的骂名[7]414-415。但是,柏克后来意识到,以黑斯廷斯总督为首的英印当局和东印度公司的腐败暴虐其实都源自于大英帝国自身的道德缺陷和道义缺失。柏克看到,黑斯廷斯只是权力滥用体系中的一个环节,如阿伦特深刻揭示的“平庸的恶”一般,在非正义环境下的恶行,个人通常只是无意识的工具,不过区别在于黑斯廷斯显然是有意识作恶,因此,柏克选择对黑斯廷斯进行起诉是为了唤醒正义。

    基于此,柏克在弹劾黑斯廷斯的同时,还无情地抨击了英帝国对于偏远殖民地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且从总体上批判了英帝国在海外的统治失败。在弹劾黑斯廷斯之初,柏克就意识到大英帝国已经缩进国内正义的狭小圈子里,没有将正义精神扩展至帝国所需要的范围[2]113。这种狭隘的正义观注定了帝国在海外殖民地治理上的失败,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肩负文明使命的盛世帝国的形象。

  • 帝国在印度的非正义是制度性非正义。首先,这种制度性非正义源于东印度公司“特许状”的存在。在宪法层面,柏克承认这个特许状的合法性。在《福克斯的印度法案》(Fox's India Bill)演讲的开始他就提到“建立垄断和形成权力”的宪章,是对于权力的一种信任,这种信任使东印度公司获得了由议会授权的垄断权力。但是,议会需要对这种垄断权力加以限制,并使其对议会负责,以防止其可能对人们自然平等的权利造成的破坏[7]384-385。而议会并没有成功阻止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实行的腐败与压迫行为,这使帝国议会成为了“权力滥用的积极帮凶”。柏克重点关注及控诉的,也正是议会没有履行好监督的职责。柏克悲观地认为,正是由于东印度公司的罪恶是制度性的非正义,导致英国在印度的统治也几乎注定是非正义的,而且这种超越个人力量的制度性非正义几乎不能被纠正[7]438-439。其次,帝国在印度施加的专断权力还体现于印度人缺乏真正有效的救济手段。柏克认为印度人民缺乏表达权,这加剧了不正义、不公平。英国人不承认印度社会里任何具有合法结构和权威的法人机构,英国当局也没给印度人提供请愿或代表的官方渠道,黑斯廷斯的专制统治使得这片土地容不得指控,从而法律被剥夺,司法成为罪恶的帮手[3]149-150。一方面,上级帝国议会没有有效监督东印度公司,帝国在印度的暴行不存在任何体制内的纠错机制;另一方面,印度人民又没有任何可以反抗、伸张正义的渠道。在这种双重缺失之下,印度人民的福利、印度社会中的正义又何以保存?

    ① 柏克提到议会成立了两个委员会调查东印度公司顽固的腐败与不可救药的治理情况,但是最终调查的结果只是简单地对其进行劝诫,并没有质疑东印度公司的特权,为了维护英帝国的荣誉与其在印度的利益,甚至不遗余力地保留了黑斯廷斯等人的职务。

    制度性非正义更深层次的基础则是英国人对印度人的蔑视,以及由此造成的双重标准。英国人视印度为落后与野蛮的民族,在处理实际殖民地事务时,帝国运用的也是另外一套不同于文明价值的标准。在双重标准之下,英帝国自上而下都纵容东印度公司和黑斯廷斯总督在印度的权力滥用行为。柏克认为,因为地域差异而采用道德上的双重标准是可笑的,也有悖于其所坚持的普遍主义价值观。如果当帝国权力延伸至海外就轻易将英国标准废除,帝国就无法进行公正的判断,这实际也是将帝国自身置于违背道德传统的危险之中。对于在印度的独裁行为,黑斯廷斯的辩护是他遵循着东方专制主义(despotism)的原则进行统治,因为专制原则在印度不仅有效,而且已经使用了几百年,所以在印度运用专断权力是合法的[24]。但是柏克批判了这种所谓东方专制的假设,认为专制是一种普遍的罪恶而不能当作特定社会的特征,帝国有责任将自身的正义、法治和人道诸原则扩展至殖民地,而不是在海外违背自身的价值而使用另外一套标准。另外,柏克虽然坚持正义价值的普世性,但是也指出实现正义的政治制度可以是具体的。他诉诸自然法以回应黑斯廷斯所谓“东方专制说”的双重标准,以及所谓的”地理道德论”,驳斥黑斯廷斯基于国家需要与利益为由的申辩[3]277-281。而印度自然也自有其经验、习惯和古老智慧形成的可行体系,因此,并不需要完全实行英国的法律、制度、价值文化。柏克倡导的是,在自然法的指导下,将体现自然法的正义、法治和人道诸原则与印度本土的经验结合起来,经过融合,形成全新的、包容性和异质性的民族文化。

  • 历史并没有按照柏克设想的路线发展,正如柏克在印度问题上对黑斯廷斯的起诉以失败而告终一样,柏克对帝国的控诉也并没有妨碍其前进的步伐。这种制度性非正义与双重标准逐渐成为大英帝国海外殖民的标准作业规范[2]125,直至最后发展成为强硬、狭隘的帝国主义。大英帝国在殖民地的实践与柏克心目中理想的“自由帝国”是背离的,这正是他的纠结之处。

    柏克对于帝国在印度的非正义行为持彻底的批判态度,但是他却未能找到解决印度问题的出路,因为面对印度困境,柏克自身就是矛盾的。首先,他所崇尚的正义观要求帝国有义务关心并尊重其他民族,柏克不止一次呼吁应当保护印度的国家主权,但是他却不愿意质疑破坏印度主权的罪魁祸首——东印度公司——存在的合法性。其次,面对英国在印度的统治失败,柏克一方面认为,如果英国无法治理好印度——即实行公正的、有利于当地人民的统治,又使英国自身的治理变糟,就应该放弃对印度的权力要求[7]383。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止步于要求改革而非呼吁尽快结束对印度的统治。柏克曾无奈地表示,既然“英国在印度”(there we are)已成事实,就应该在既定的环境中尽到自身的责任[7]404。事实上,柏克从来没有彻底要求过解放印度,只是不断地努力从情感上呼吁英国人民理解和同情印度人,企图将印度纳入到英国的道德关切和政治关切中,这种解决办法无疑是有局限性的。对于印度问题,柏克处于进退维谷之中,这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了其批判的有限性与妥协性。

    当然,在柏克所处的帝国时代,解放印度几乎是不可能的。作为崇尚务实的政治家,柏克非常清楚,单纯的批判和谴责只是徒劳,他一直企图在帝国框架之内寻求解决之道——通过构建“自由帝国”,实现普遍的自由与正义。而到了19世纪,论证大英帝国统治的合法性主要以“为印度带去了好的统治”为基调,认为只有英国先进的科学和完善的法治才能真正有效造福人民,而落后的印度依靠自身是无法实现这一点的[25]。但是事实上,英国数十年的统治使得印度很多地方出现“逆城市化”和“逆工业化”,甚至使得印度比之前更传统,例如,种姓制度更加严格。英国人所认为的印度经济的停滞,一定程度上也是由英国的统治本身所造成[2]26。现代性话语为文明帝国的统治提供了合法性,在之后的政治思想家那里我们已经很难再看到柏克式的纠结与反思,随着英国对殖民地主权、社会、宗教体系的不断干涉,柏克所主张的更为正义、宽容、多元的普遍主义完全消退了。

    ① 到20世纪殖民地独立风起云涌之时,丘吉尔依然坚定地反对印度自治,认为对次大陆的绝大多数定居者来说,他们需要的不是自治政府,而是好的政府。如果没有外部提供的公正和权威,正义在印度这片土地上将无从谈起,种族、宗教敌对流血事件将日益上升,迈向西方水平的公共医疗步伐自然也会大大受到阻碍。参见杰弗里·贝斯特:《丘吉尔——追寻伟人的足迹》,贾文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160页。

四.   柏克“自由帝国”的实践困境
  • 帝国需要构建普世性秩序,并通过历史使命的担当来实现自我证明与自我神圣化。但是,殖民地问题对帝国秩序的普世性构成了冲击,并对帝国的历史使命提出了质疑。美洲殖民地和印度殖民地是英帝国普世性秩序中两种不同类型的特殊代表:一个是同宗同源的文明后裔,一个是偏远陌生的蛮荒之地。但是,在柏克的“自由帝国”中,它们拥有相同的地位。在价值理念上,只有平等对待异质性、多元性的殖民地,才能将自由正义等普遍性的价值观贯穿始终;在制度构建上,只有同时容纳了边缘与“近亲”才能成为统一的自由帝国。“国内道德”、地域边界的限制、双重标准的话语体系不可避免地会侵害自由与正义。将自由与正义仅仅局限于国内,何以奢谈帝国?柏克的“自由帝国”思想正是通过一视同仁,重视帝国的每一个部分来实现和维护帝国的统一,而不是在宣扬统一帝国的同时却容忍差别化原则对帝国自身所构成的威胁[2]146。柏克将弹劾印度总督黑斯廷斯作为他一生的“纪念碑”[5]302,因为捍卫偏远的印度人民的权利最能体现他对“自由帝国”理想的追求,印度与他毫无关系,只是通过人类这一共同的纽带,柏克才与印度关联起来,但他却持之以恒地为了印度人民的权利而斗争。他的著作表现出的是一种更为广泛的普遍主义精神——包容大度的自由正义、关爱弱者的人道主义关怀,并且寻求整个人类的友爱。而支撑其普遍主义精神的载体就是统一的“自由帝国”。柏克以帝国的使命要求帝国与自身,主张在推行帝国政策之时将帝国自身利益暂时悬置,而着眼于立意更高的自由帝国构建,尽量在帝国利益和帝国的价值诉求之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

    ② 柏克相信一种更为广阔的民族感在英国对外关系中的力量。皮茨认为柏克在黑斯廷斯的审判中为他的听众勾勒出了作为“世界代表”的英国人的自我理解的新轮廓。参见珍妮弗·皮茨:《转向帝国——英法帝国自由主义的兴起》,金毅、许鸿艳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第146页。

    尽管在其政治生涯的各个阶段,柏克都为文明帝国的权威进行过辩护:英国人对美洲的控制对双方来说都是有益的,对印度征服是合法的。正如同时代的大多数人一样,柏克难以想象没有帝国的世界[8]。但是,通过他对殖民地问题的持续关注,我们也可以看到,对帝国的维护其实并非柏克政治思想的最大旨趣,其“自由帝国”思想的落脚点还是在于维护他珍爱的政治道德理念,尤其是自由、正义诸价值,以及体现这些价值的英国宪政精神。“自由帝国”就是柏克以英国自身为原型构建出来的理想国,他要将体现于英国宪政中的自由、正义原则推广到帝国全境。但是,在帝国与殖民地冲突加剧的局势下,“自由帝国”何以可能,这是一个难题。尽管柏克在议会中大声疾呼,甚至不惜以对簿公堂的方式来维护他所珍视的价值,希望将其灌注于帝国的政治实践之中。但是,无论是在美洲问题上还是在印度问题上,他的努力都以失败而告终,不仅其政策建议自始至终没有被当局所采纳,甚至还为此背负叛国的骂名,导致这种状况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帝国事业的长远性超出了个人利益视野的局限,并非所有民众、议会议员都如柏克一般着眼于将帝国的使命与原则贯彻始终。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柏克站在道德制高点之上以超脱、甚至有些傲慢无礼的语气指责他们,批判他们道德上的缺陷,最终只会使他的观众产生疏离感。而柏克急于纠正帝国骄狂、不自知的道德缺陷的过程中,将其以讽刺见长的语言风格、激烈好斗的性格特点表现得一览无余,都使得普通民众感受到一种攻击,而并不愿意耐心聆听他的呼吁。这在印度问题上表现得尤为明显,民众的不快是最终导致柏克弹劾黑斯廷斯失败的原因之一,因为骄傲的帝国中心的民众并不愿意承认自己也存在着道德缺陷。柏克曾将帝国民众熟悉的欧洲与印度作对比,试图消除人们对于偏远殖民地的陌生感,唤醒人们对不幸的当地人的同情[7]390[23]68-70。但是,这种努力显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

    ① 同情在柏克的政治思想中很重要,他认为英国人缺乏同情心甚至可以说是阻碍印度实现正义的最大障碍之一。在《论崇高与美两种观念的根源的哲学探讨》中,柏克将同情心置于道德推理的核心位置,“是我们关心别人诸多感情中的第一种”,通过这种激情,“我们能够理解他人所关注的事情”,同情是“先于任何推理,由一种本能来完成的”,促使我们去减轻遭遇不幸人的痛苦,借此减轻自己的痛苦。参见Edmund Burke, Pre-Revolutionary Writings, Ian Harris e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3, pp. 68-70。

    而议会中的大多数议员,他们或是根据经济利益决定殖民地政策,或是执着于“议会的主权”,让殖民地服从于帝国,无法以包容开放的心态与其所处的大帝国相匹配。在美洲问题上,对美洲不友好的财政大臣查尔斯·汤申(Charles Townshend)主张课税美洲以得利,并在下院夸口,能“从殖民地这一头肥鹅的身上,采下几根羽毛来,却又不至于疼得它呱呱地乱叫”[5]9。汤申是完全从利益角度看待美洲问题的代表,柏克认为从经济利益角度处理美洲问题是“苦于眼前的大害之不暇,却以过度的精明、过分的敏锐预测着来事”[5]140。乔治三世的亲信诺斯首相则是维护主权原则的代表,当《汤申法案》遍地罪恶之后,诺斯内阁在撤销法案中五支关税的同时却保留了三便士的茶税作为英国对美洲的主权象征,这使得美洲问题由利益纷争转向了原则对抗。在柏克看来,诺斯左右逢迎,但是有术无学、性格摇摆,最终促成了美洲叛乱[5]17。柏克在下院演讲时声嘶力竭、痛心疾首地斥责:正是由于这一套理政的手段,由于低智的议会一往直前,一个环绕四海的商业帝国,就这样被撼动于财政家(指汤申)不挂齿的三便士,哲学家(指诺斯)不屑意的俗物如“茶”了[5]32

    第二,帝国使命与帝国的自我保存之间存在着矛盾。首先,这种矛盾表现在,帝国使命要求实现自由正义、开放包容的普世价值,而帝国的自我保存需求无法承受帝国使命所带来的经济负担,以及不应当承受的道德奢侈。例如,在对美洲殖民地征税的问题上,英国本邦出于自身债务压力而征税是理性化的手段,符合以实现经济繁荣为目标的帝国逻辑,而如柏克那样要求放任殖民地独立[5]236以保持宪政自由精神才是非理性的。其次,这种矛盾也表现在帝国使命自身的悖论之中,当帝国将文明传播作为自身使命之时,已经预设了被传播之地是野蛮落后的,文明与野蛮的区分恰恰是帝国的逻辑。之后的帝国主义者正是自称代表“文明”,打着“推动落后地区发展”的幌子实行殖民与压迫。在文明与野蛮的二元逻辑驱动之下,殖民地人民为帝国的繁荣付出了惨痛代价,身处帝国中心的人却无法意识到他们施加的非正义,帝国利益的达成与殖民地人民的福祉之间根本不可兼得。身处帝国政治漩涡中的柏克尽管非常清楚地看到了现实中大英帝国的这套逻辑以及它所带来的恶果,并试图以一己之力对之进行修正,以自由、正义等价值来平衡帝国的利益考量,打破利益考量背后隐藏的“文明-野蛮”的现代性话语和帝国逻辑。但是,这一可贵的努力失败了,柏克的规范性帝国理想不敌现实的帝国逻辑,他对自由与正义价值的追求不得不让位于帝国利益的考量。

    应该说,柏克“自由帝国”的部分构想——联邦制的帝国结构——还是在后来的政治实践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但首先实现这一理想的不是大英帝国,而是在反叛帝国中诞生的新共和国——美国。新生的共和国有着对帝国的信仰,这种信仰被植入它的结构,采用的方式则是其母国体系从来不具备的。民主的联邦制已成长为世人所知的最伟大的帝国[26-27]。到20世纪中叶,当殖民地独立运动兴起,帝国体系崩解之时,联邦制的帝国制度构想在大英帝国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落实——建立了英联邦。但是,柏克“自由帝国”理想的核心——对自由、正义等价值理念的诉求——仍无着落,时至今日,自由、正义仍不是大英帝国及其继承者美国的目标。美国自己可能也忘记了当年在争取独立时大英帝国是如何对待他们的,今天,美国像当年的大英帝国一样,用“文明-野蛮”的二元逻辑来构建新的帝国秩序,只不过换上了“民主-独裁”的新包装。

    ① 杰斐逊的“自由帝国”实践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看作是对柏克政治思想的复活。关于杰斐逊将美国构建为“自由帝国”的设想,及其自由思想对于英国传统的继承,参见(美)彼得·S·奥鲁夫:《杰斐逊的帝国:美国国家的语言》,余华川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

Reference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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